|
记者从上午召开的“乡(镇)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工作现场会上获悉,天津市今年将强化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充分利用现有的农村卫生资源,按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对乡镇卫生院实施改造和服务功能的转变,实现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转型,同时村卫生所都要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站,与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具备同样的“六位一体”功能,对辖区内农民实施健康跟踪管理。
据介绍,转型后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以公共卫生、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为主,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所)以预防保健为主,开展家庭健康档案管理,健康咨询和常见病的初级治疗,逐步达到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六位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定位。
根据服务人口、卫生服务需求的实际情况,每个乡镇应设置1所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平均每2000到3000人口设置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并按每万人口10到12人的标准聘用合格的乡村医生。服务半径不超过1.5公里,临近村可以共享医疗资源。对于人口少但地处偏远的村,可单独设社区卫生服务站。区县政府所在地的镇、街,每3到4个居委会设立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作为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派出机构,服务覆盖人口1.5万到2.5万人。
提高农村卫生服务整体水平
乡村郎中进城上学 城里大夫下乡服务
据市卫生局最新统计显示,目前全市在职乡医有6528人,近半数无学历,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仅占0.3%,拥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占3.6%。为确保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诊疗水平,今后,本市将建立健全农村卫生人员规范化培训制度,完善全科医生、社区护士等任职资格制度,对现有农村医务人员优先开展继续教育和学历教育,提高农村卫生服务的整体水平。
据悉,对于不具备报考助理执业医师资格的乡医,今年起,本市还将提供学历教育,为他们取得执业资格创造条件。未来几年,本市将继续通过“送上去、走下来”的方式,建立农村卫生服务人员“有期服务”制度和优惠政策,长期执行“城市医院支援农村”制度,将“医疗支农”作为城市医生评级晋升的重要考核标准之一,把更多城市卫生人才引向农村。加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大中型医院的交流与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