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昨天(20日)决定终止与杨杰的聘用合同,同时解除其同济大学教授任职职务的聘任。今年3月,同济大学原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院长、通过公开招聘聘任的美籍华人学者杨杰由于在学科建设、行政管理和队伍建设等方面不适合担任院长等行政职务,被学校免去其院长等职务。
经学校查实,杨杰在同济大学工作期间,存在学术造假行为。
2005年3月在有关博士点申报材料中,一篇被杨杰作为第一作者列入论文清单的在《肿瘤》杂志上发表的论文并非杨杰的成果,文献检索所显示的“J.Yang”不是“JieYang”,而是“JunYang”。
2005年7月,在申报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候选人的申请材料中,杨杰再一次将“JunYang”的这篇论文列入自己的成果清单。
今年3月,在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和面上项目的材料中,杨杰将他人承担的国家十五攻关项目子课程列入其承担的科研项目栏目。
同济大学方面认为,杨杰的行为背离了一个教育工作者和学者基本的科学精神和诚信操守,违反了学校和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等规章制度,所以作出解聘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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