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有可能,你会选择让你的孩子诞生在香港吗?逾四成参与调查的网民希望生个香港仔。昨日,新浪、搜狐、网易等新闻门户网站及深圳奥一网,转载了本报《赴港生仔地下服务火爆》的报道并刊登了调查问卷。不过,多数网民保持理性头脑,对在港生子的弊端也作了充分考虑。甚至个别已生完香港仔的网民网上表达了悔意。
过半网民支持香港“生仔”政策
昨日,就网民“是否会在5年内生孩子”,“对孩子拥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持何态度”以及“是否会考虑在香港生孩子”等,本报提出了8个问题做网络调查。截至昨晚6时,各网站调查结果大同小异。
从调查数据看,各网站网民对生香港仔一事反应强烈,其中过半网民对香港允许在港出生孩子获得香港永久居留权的政策持支持态度。逾四成参与调查的网民表示,自己一定会到香港生孩子。而促使其作出该选择的目的则各有不同,其中“出国方便”、“医疗条件优越”以及“可享受香港补贴”等优厚条件的吸引力基本相同。而近五成拟在香港生孩子的父母,愿意选择让孩子在香港接受港式教育。
而与此同时,大多网民则保持了冷静的头脑。过半网民认为过港生孩子“不方便,太麻烦”。有网民在奥一网评论中明确表示:“如果香港没有亲人在最好不要去,我在香港生了一个女孩,现在觉得有些后悔。”有网民表示:如果家长没有收入不菲的工作,让小孩到香港念书,不被拖死才怪。而户口不在内地,想在内地生活,那么“择托费”“择校费”等等,会让孩子的父母更悲惨。
“香港仔”内地就读不方便
据记者了解,在港生孩子的父母,多数人会带孩子回内地生活。
如此,孩子在教育、婚姻登记、遗产继承、就业等方面均有诸多不便。因为孩子是境外户籍,所以到了入学年龄,首先必须要承担高额的议价学费。而且,目前内地还不允许香港公民报考公务员。而如果父母在有需要时,欲把孩子的香港籍居民身份要转为内地居民身份,相关人员介绍说,其难度和内地户口要转为香港户口一样。一些父母赴港生子后也表示,在生孩子时并没有考虑太多,只是希望为孩子得到一个香港身份,有利于孩子日后发展。现在感到在具体操作中,有很多困难。
因此,相关人士表示,如果父母比较富裕,有计划在港澳或者海外发展,可以考虑在香港生孩子。如果单纯为了给孩子一个香港身份,则应该慎重考虑。
香港生仔案例
历经波折产后坐轮椅返深
周女士,和丈夫均为深圳户口。2001年,周女士在深圳生了第一个儿子,去年底在香港浸会医院产下了第二子。周女士说,往返深港之间生孩子的经历,辛苦和冒险给她留下的印象非常深刻。
超生怕举报回湖南待产
2005年初,周女士怀孕,预产期在11月30日。夫妻俩一方面托朋友联系香港医院,另一方面,周女士带着大儿子回到湖南老家待产,因为也担心邻居举报或者被计生部门查到。
由于担心提早生产,去年11月初周女士回到深圳,住到了大姑姐的家里。“从那时起,我就提心吊胆,因为怕忽然生产,来不及去香港就生了;但是又不敢提早去,因为我们和老公的签证都是旅游签证,3个月内两次有效,而且最多能在香港待7天。”周女士说,他们没有去办延期逗留手续,一是不清楚到底怎么办,二是怕节外生枝,被查超生。
计算留港时限作剖宫产
11月15日,周女士感到轻微宫缩,虽然按她的经验,好像不是生产的前兆,但她还是决定和老公赶紧去香港待产。经过产前检查,医院也不建议周女士那么早就住院,而且住院费用也很高。周女士和丈夫在九龙一家酒店里住了3天后,没有动静又只好提心吊胆地返回深圳。
预产期越近,心情就越紧张,周女士说,她和丈夫决定11月24日,就是预产期前的一周再去香港,如果没有宫缩,干脆在预产期前剖宫产算了。
“别人在准备分娩之前都养得好好的,我却特别辛苦,香港没有朋友,只能和老公住酒店,吃不上可口的家常饭,又得盘算着日子,因为实在不想逾期拘留惹麻烦,哎,想起那段日子真是受罪……”实在受不了煎熬的周女士选择在26日接受剖宫产,这离逗留期限只剩4天,就是剖宫产通常须住院的时间。
“30日一早,由于伤口还没有恢复,我还不能完全站直走路,孩子也只有那么小,按老家的习俗,根本还不能出门呢。那天早上我就和老公带着二儿子收拾行李往深圳赶。”周女士说,“老公在这点上还算想得周到,花了1000多元买了一架中档的轮椅,我抱着孩子,坐在轮椅上,被老公推回深圳。这样生孩子感觉自己挺受委屈的,真的有点难过。”
好处?反正现在没看到
这样的精神和经济成本付出到底值不值得?周女士说,“反正我现在也还没有看到好处——还是担心万一被查到,因为没人照顾,孩子小时候也很难去香港受教育,要是以后在深圳上幼儿园、小学也肯定更贵,而出国留学还早……”
“当时为什么没想到这些呢?”周女士坦言,当时就是看上了那个香港身份,也希望因此逃避超生罚款,可现在看来,能否获得这些好处是个未知数。“想去香港生孩子的内地人还是应该多从自己生活的实际状况出发,取得香港合法身份可不是惟一的因素。”周女士这样建议。
除免费针别的福利没享过
深圳的李小姐说,她去香港生孩子完全是奔着香港身份证的含金量去的。李小姐的儿子已经快1岁半了,除了去香港打免费的防疫针,其余的福利还未享受过。
为出国方便生个香港仔
李小姐因为工作的关系,认识了在深圳工作的港人,之后两人结成秦晋之好。去年3月,他们爱情的结晶即将出生,李小姐的丈夫以及婆家的人都希望孩子能在香港出生。李小姐说,当初想去香港生孩子想得也很简单,就是看上香港身份证出国“好用”,比如去欧洲大部分国家都是免签的。至于福利这一块,当时他们是没有考虑过的。
儿子看腿疾排队超半年
去年1月,临产前的1个月左右,她持港澳通行证去了香港,之后在香港呆到生完孩子才回来。现在每个月带孩子去香港打免费的防疫针不是太方便,通常她会在打完针当天就回深圳。
至于香港身份证能给孩子带来多少福利,李小姐称她目前还不太清楚也没有去关心过。只是听一些在香港住了十几年的朋友说,在公立医院看病很多是不用花钱的,但是因为公立医院人多,队很难排。
平时打防疫针每次至少要提前10天预约。去年夏天,他们儿子的腿好像有些问题。当天去公立医院看医生,让其排队,结果一看就傻眼了,排队要排到今年春天才能给孩子看上病,最后只能放弃了。
孩子读书是个大问题
李小姐说,孩子将来要是选择在香港上幼儿园是要自己掏钱的,9年义务教育不用掏学费,但书本费、校服等费用还是需家长自己承担的。而且每天穿越罗湖桥,对孩子和家长来说,也都将是一个负担。
溯源
“穷亲戚富了起来,现在的内地孕妇不会偷渡而来,不会鬼鬼祟祟溜进公立医院接受免费接生,而是堂堂正正申请个人游,预订私立医院床位,预约金牌产科圣手,算准了产期,一来即生,一生即走,挥一挥衣袖,带走几件名牌”。
——香港评论人士
现今,大腹便便的内地妇女可以名正言顺地去香港,为孩子获得一个香港永久居民身份,完全是拜5年前香港终审法院的一纸判决所赐。
这个引发香港口水大战的主角是当时才3岁多的男孩庄丰源。1997年9月29日庄丰源诞生在香港,祖父庄曜诚有香港居留权,而他的父母都是内地人,1997年以旅游者的身份赴港合法在港逗留生子,此后逾期居留被香港警方送回内地。庄曜诚随后起诉香港入境处处长并胜诉。
影响深远的诉讼
5年前,庄丰源父母被遣返回内地的消息引发香港媒体关注,因为自1997年开始至2001年1月31日的43个月期间,类似庄丰源的案例有1991个,这些孩子的命运如何,实则是牵动数千家庭的心。在香港一些法律人士、社工的帮助下,这个3岁多的男孩庄丰源由他的祖父庄曜诚作为监护人决定要打一场官司,对香港入境处处长提起诉讼。
从2000年开始,庄丰源的名字便不断在报章上出现,现在回忆起那时的状况,从事电影工作的陈小姐说,“那时,茶餐厅啊、巴士里啊,都听人说起他啊,有人还说要把这个拍成电影呢”,庄丰源究竟应不应该有香港居民身份,也成了香港市民打口水战的一个靶子。
作为内地妇女在香港生子能否拥有居港权的第一案,尽管这个小男孩被保护得很好,但“庄丰源”这个名字已经成为一个符号,对这一案件的裁决,不仅是关乎着数千个家庭,也影响着香港的移民政策,更包含着人权、平等的深远内涵。在此后,香港对于《基本法》的介绍,都必须要提及这一诉讼,也被列为香港回归后涉及解释基本法的重要诉讼。
《基本法》条文争议
被卷入口水战中的这一案件,本身并不复杂。庄丰源所依的《基本法》明确规定,一共有六个类别的人士是香港永久性居民,其中第一个类别便是“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后在香港出生的中国公民”。
但是,香港入境处根据香港《入境条例》规定认为,庄丰源的父母在1997年9月即他出生时或其后任何时间,都没有在香港定居或享有香港居留权。
庄丰源案,原审法官判他胜诉,上诉法庭维持原审法官的命令,驳回入境处处长的上诉,入境处处长遂向香港终审法院提出上诉,也败诉。
有关庄丰源案的进展之所以受到媒体以及香港民众的关注,一个背景是香港居港权的问题普遍受到关注,香港有数万人的子女都在排着队等待获得居港权,其中有的采取诉讼的途径,而终审法院对于居港权如何判决,自然引起他们的关注。另一方面,香港的法律界人士关心,对于基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这一条文,究竟应该如何解释。
香港民众口水战
当时庄丰源案时常登上报章头条,香港的媒体呈现几种非常矛盾的言论,在多元化的香港社会里,几乎每一个环节都充斥了不同立场的争议。
一种基于法律和人权,认为在香港生下的孩子,应该给予居留权。香港政府方面的考量,主要是担心这会刺激大量的内地妇女来香港,因为那时香港还没有对内地开放自由行,而且回归之后最初几年,受金融危机影响,香港的经济状况并不景气。
还有一个原因是,彼时自由行未放开,大部分去香港的都是广东一带持双程证的人,在香港人眼里,这些内地“穷亲戚”在香港诞下的BB就是来抢香港民众福利的,他们难免有一种抵触心理。
该案引起的最大的风波还在于,审理过程中,香港政府方面曾经透露,对于《基本法》条文的争议,如果不明确的话,应该提请全国人大释法,解释这一条文。对于该条文究竟是否应该由全国人大释法,香港各界也有很多争议。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钱其琛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表示,相信香港能够自己办好庄丰源案。
终审法院裁定拥有居港权
2001年7月20日,香港终审法院最终作出了判决,裁定庄丰源拥有居港权,也就是拥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香港政府也表示,服从这一判决。
无论民间是否还存有争议,这一判决立即决定了庄丰源们的命运。庄丰源也很快办理了自己的永久香港居民身份,这样,他就能回到内地,看自己的妈妈了。
此后,这也就给内地妇女来香港分娩打开了一条路。2001年,该案判决时,法官曾经表示,入境处处长被判败诉不会导致大量人士立即从内地拥来香港,也不会导致香港承担任何重大风险。
但该案判决的时候,香港还未对内地开放自由行。2002年,香港对内地部分省市开放个人自由行后,直到2004年,这一由庄丰源案引起的争议话题再度为港人所关注。而今天的争议所面对的环境跟那时有相当的不同,有香港评论人士对此描绘得甚为形象:“穷亲戚富了起来,现在的内地孕妇不会偷渡而来,不会鬼鬼祟祟溜进公立医院接受免费接生,而是堂堂正正申请个人游,预订私立医院床位,预约金牌产科圣手,算准了产期,一来即生,一生即走,挥一挥衣袖,带走几件名牌”。
链接
香港居留权政策变迁
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是从1987年开始引入移民政策的。
在港英殖民时期,在20世纪50年代以前,港英政府对于华裔人没有出入境管制,可以自由出入香港和内地。后来香港爆发了三次大规模的移民潮。20世纪70年代,面对大规模移民,港英政府还一度采用抵垒政策,如果非法入境者能够进入市区,就接纳为合法的移民,但若在边境,就将遣送。
这一政策在20世纪80年代停止。1987年,“香港永久性居民”的概念被引入移民政策。拥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除了拥有香港基本的政治权利,还可以拥有一些其他的权益,比如申请福利、房屋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