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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小区内不是整晚开启路灯,给突发疾病的业主带来了不少麻烦。邻居紧急找来了手电筒,才使得病人及时得到救助。
“如果不是好心邻居帮忙,父亲的病情就可能被延误了。”家住河北区某小区的居民李先生对记者说。日前的一个深夜,今年60多岁的老父亲突然感觉心口有些疼痛。由于当时老人感觉心痛不是很剧烈,就决定自己打车到附近医院诊治。由于小区内没有路灯,只能深一脚、浅一脚地向小区门口走去。刚刚走出不远,老人突然感觉到心痛加剧,忙掏出随身携带的心脏药物,准备服下。谁知,由于手一直颤抖,药瓶落在地上,药也撒了一地。在漆黑的小区内,老人只能蹲下身子,用手在地上摸,试图找到药物。紧张使得其病情加重,突然倒在地上。
正准备回家的邻居听到有重物摔倒的声音,急忙跑出来查看,发现倒在地上的老人。得知老人需要找到身下的药物,这名邻居急忙回家取来手电筒,才在地上找到了药物。邻居将药物及时塞进老人嘴里,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老人才被送到医院。
李先生表示,他们小区只是在门口处设有路灯,小区内的许多地方都没有路灯。每到晚上,小区内就会漆黑一片。小区业主曾多次找到物业公司,物业人员也表示很无奈。
配套不完善物业也为难
物业人员表示,这个小区已经建立有六七年的时间了。他们接手为这个小区服务时并不知道开发商并没有向路灯管理部门交纳小区的路灯配套费用。
由于配套不到位,使得该小区的路灯一直没有纳入路灯管理部门管理。这样,小区内路灯用电就不能纳入路灯网络,只能使用小区电路。那么开启路灯需要的费用,就应该由全体业主来担负。但许多业主对于交纳路灯用费并不认可,大多并不交纳。最初时,物业公司还可以坚持整晚开启路灯,但一个月下来就要负担路灯电费近千元。几个月下来,实在无力担负路灯电费的物业公司才决定,每天23:00后就会关闭小区路灯。
向业主公示现状电费问题协商解决
物业管理部门指出,作为物业公司确实没有能力改变一些非新建小区的用电问题。因为无论是小区居民用电还是公共设施用电,都需要在小区建设初期,由开发商来做好配套工作,这需要大量的资金。
如果物业公司已经在为一些配套不完善的小区做服务,那么首先要将小区的实际情况通知业主委员会,并向全体业主进行公示,由全体业主来决定。物业公司需将路灯用电费重新核算,并加入业主公约,公约必须经过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才能通过。只要超过三分之二的业主表示愿意承担这部分费用,那么路灯电费就应该由全体业主来承担。在获得相关费用后,物业公司就必须保证路灯的按时开启。同时,物业公司每年还需要将这部分费用的支出情况向业主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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