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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交管局了解到,不少摩托车拥有者纷纷在“禁摩”前,改为选择车轮粗、时速超过40公里的“小包”电动自行车当交通出行工具,致使每天近万辆“小包”电动自行车在市区道路行驶,成为新的交通安全隐患。
据了解,小包电动自行车轮胎比普通自行车轮胎粗一倍,350瓦电机动力性能强劲,远远超出传统电动自行车。这种“小包”电动自行车马力大、车身长、单车重,常穿梭在机、非车道间。据交管部门统计,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中,车速过快占39%,抢占车道占31%,驮带成年人占30%。据交管部门介绍,允许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委员会颁布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即符合GB17761—1999标准。对于技术参数超过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予颁发准办证,不能打钢号,也不可能获得合法牌照,上路行驶属交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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