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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记者刘雁军 通讯员姜岩 田瑞芳):据天津市统计局最新统计报告显示:2005年,本市有离婚人口10.20万人,占15岁及以上人口的1.12%,与2000年相比,增加2.03万人,比重上升0.14个百分点;与1990年相比,增加6.37万人,比重上升0.56个百分点,其数量和比重都呈现了较大的上升过程。
据专家介绍,本市离婚人口的增加,与社会进步程度、经济发展水平、人们的思想观念及法律法规等因素息息相关,一方面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另一方面也给社会带来了一些不稳定的因素。
从离婚人口的性别结构看,2005年本市离婚人口中,男性为5.06万人,女性为5.14万人,性别比为98.44,与2000年离婚人口的性别比102.23、1990年137.89相比,在迅速下降。这可以从侧面反映出男性离婚后再婚的相对比女性要多。
分区域看,2005年市内六区离婚人口占本区域1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为1.48%,滨海三区(塘沽、汉沽、大港)为1.39%,其它六区为0.79%,三县为0.67%。与2000年和1990年相比,市内六区和滨海区离婚人口比重均高于其他六区和三县,离婚人口比重上升的速度,也快于其他六区和三县,反映出城乡婚姻观念仍存有一定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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