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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南开警方经过长达数月的缜密侦查,日前将两名借帮人“跑学校”之名实施诈骗的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为上大学奔赴天津
严某是陕西省铁路局的一名普通职工。2005年8月,严某姐姐的孩子因高考成绩不理想,一家人为孩子上大学的事一筹莫展。在一次同学聚会时,严某和老同学杜某聊起了此事,杜某听罢立即回应:“咳,这有啥愁的,我在天津有个教育界的好朋友苏某,路子广得很,你到天津就找这个苏老师,你外甥上学的事准没问题!”听了老同学的话,严某喜出望外,立即将这个喜讯告诉姐夫姚某和姐姐严某某。三天后,满心欢喜的严某乘飞机抵达天津,登门造访苏老师。
孩子父母汇公关费
苏老师实际上是一家教育资讯公司的小老板。两年前,苏某(女,24岁)和姐夫黄某(33岁)在南开区黄河道附近开了这家教育资讯公司,对外以老师的身份经营管理。严某在听苏某详细宣传讲解后,立即将情况反馈给远在陕西的姐姐和姐夫,姚某夫妇二人很快抵津与苏某见面。经反复商榷,双方选择了河南某财经学院做突破点。经过一段时间的“运作”,2005年10月1日,苏某主动约见姚某夫妇,“入学希望挺大的,校方基本同意了,但是方方面面的公关费是不能少的,你们自己考虑考虑吧!”经过东拼西凑,10月6日一早,姚某夫妇按照苏某的要求将68000元公关费存入苏某的农行账户,当天下午,苏某将所谓的公关费转入姐夫黄某的账户。次日,查证钱款全部到账后,黄某通知姚某夫妇:“孩子的事解决了,本周内到河南报到就行了!”
交完学费收张白条
10月11日,姚某一家三口同黄某一起来到河南郑州,在宾馆内见到了财经学院“招生代表”林某。当天下午,林某、黄某带领姚某一家辗转来到市郊一处隐蔽的大院内,在一栋办公楼三楼的一间办公室内,林某将“招生办主任”于某引见给姚某一家,“这位是招生办主任,也是咱们财院分校区的负责人,手续就与主任办吧。”“成绩多少?”“480分。”“不错,够分,办手续吧。第一学期学杂费总共3100元。”于某收完学费后,竟随手撕了张纸打了张白条,一切手续就办妥了。为何3100元的学费只有一张手写的收条,连一张正式收据都没有?校区门口为何没有牌子?招生办主任怎么会连成绩单都不看?一丝不安浮上姚某夫妇的心头,但二人并没有露出声色。走出校区,姚某一家并未与黄林二人同行,而是找借口离开,随即乘上一辆出租车,“师傅,去财经学院。”半小时后,出租车停在真正的财经学院门口,而校方的答案令他们大吃一惊:“我们根本就没有分校区!”
谎言败露骗子现形
此时,姚某夫妇不露声色地拨通了林某、黄某的电话:“这个学校稳不稳啊?”“那还用说,国家承认的正规高校!”姚某夫妇立即返回“分校区”找到“于主任”,“天津那边刚通知我们,孩子体检不合格,我们明年再上吧!”于某极不情愿地将3100元“学费”退给姚某。10月22日,已经返津的姚某夫妇怒不可遏地找到黄某、苏某要求退还“公关费”,开始二人还以学校近期就会退款为由拖延时间,后来二人竟然干脆地一口回绝:“公关费全都花了,钱肯定是退不了了!”此时,姚某夫妇才意识到情况的严重性,随即前往公安南开分局刑侦七大队报案。
掌握铁证主犯落网
七大队民警接警后,立即展开侦查,并在第一时间与河南校方取得联系。2006年6月9日,当地财经学院将一份证明书寄予本市南开警方,郑重声明该校无分校区,而且没有任何形式的联合办学。据此,警方掌握了有力的证据,6月26日,警方前往黄某、苏某的教育资讯公司将二人抓获归案。现二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据黄某交代,林某是郑州一所民办学校的教师,二人在火车上结识后一拍即合,想出了这个歪点子。被抓获前,几人正准备在今年高招工作中继续“大展拳脚”。目前,南开警方已与河南警方取得联系,林某正在全力追捕之中。
民警提醒广大学生家长,目前,又值全国高校招生工作紧张进行之时,报考正规院校应当通过合法渠道,谨防不法分子趁机摆设迷局、诈骗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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