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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现在开始,本市开展电力设施专项治理活动,从事非法收购电力器材的废品收购站将被查处,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行为将受到严厉打击。
针对近年来本市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以及人为破坏电力设施的情况时有发生的现状,市政府特转发市经委《关于开展电力设施保护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昨天,记者从市经委获悉,本市将把人防、技防、物防相结合,严厉打击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电力运行安全。
为了保障电力系统安全、可靠地运行,本市从今年开始成立天津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市建委负责、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国土房管局、市电力公司等单位各司其职,联合开展治理行动。
这次电力设施专项治理的重点行为是:1、未经许可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域内施工作业;2、高压线路走廊违章建筑、违章作业;3、重要变电站围墙无脉冲电网等技防设施;4、盗窃、破坏电力设施;5、高压线路走廊影响安全距离的树木;6、变电站周围垃圾场;7、养鱼池淹泡电力设施;8、外力破坏电力设施如吊车碰线、刨缆等。
治理活动将从即日起至今年12月31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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