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今自助餐厅标有“您剩下的食物超过了餐厅所规定的200克,应按规定加收20元”等类似字样,这样的餐厅并非一家。这俨然是对浪费食物的客人的一种惩罚措施。某餐厅负责人也说:“这样做主要是为了防止浪费。”话说得有点道理。出去吃饭消费者不想多花钱,但有个问题值得商榷,作为餐饮业的主体经营者,商家能够自定针对消费者的惩罚规定吗?
含糊规定让消费者花钱找别扭
王先生日前和朋友到一家自助比萨饼餐厅就餐,席间满满一桌食物。两个小时后,当王先生打算结账时,被服务员告知要加收10元。服务员指着墙上的告示说,这是店内的规定,“浪费1/3以上食物加收费用10元”。王先生交了这多收的10元钱,事后越想越别扭,餐厅规定“浪费1/3以上”,可餐厅怎么能判断浪费多少才算1/3呢?
据了解,目前本市推行自助方式进餐的餐厅有近百家,大多数餐厅会以“自助餐浪费食物每盆罚款20元”“浪费1/3以上食物收费10元”等提示牌来提醒消费者避免浪费。
商家只能提醒无权罚款
市烹饪协会负责人表示,面对自助餐的浪费问题,餐厅只能提醒而无权处罚。首先,餐饮店没有进行处罚的主体资格,换句话说,无权对消费者进行罚款。另外,按照《消法》规定,餐饮店单方面制定所谓的“处罚提醒”也是无效的。由于自助餐厅特殊的经营模式,浪费在所难免。避免这种现象,需要消费者提升自身的道德水准。只有当节约成为一种生活态度,浪费才能绝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