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27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在我国已经确立。2005年2月24日《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的发布,昭示着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迎来一个灿烂的春天。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以科学发展观指导贵州省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和各种经济成分协调发展,是贵州省新时期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思路。
实现贵州省非公有制经济的跨越式发展,是实现贵州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保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工作。《若干意见》发布后,相继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措施,并随即成立了由省中小企业局(省非公有制经济办公室)牵头的起草小组,遵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负责起草贵州省贯彻实施《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经过扎实的调查研究和认真细致的工作,终于出台今天的《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的出台,为贵州省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提供了一个大好时机,非公有制经济将进入到一个大有作为的新阶段。
《意见》的制定过程中,始终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许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有关部门的同志及部分老领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代表等均为《意见》提出了很好的建议,这里一并表示感谢。
近年来,贵州省非公有制经济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快速发展,截至2005年底,贵州省非公有制经济在全省经济总量中的比例已达27.8%;非公有制经济纳税占全省税收收入的三分之一强,在全省新增税收中,非公有制经济贡献率接近50%;非公有制经济新增就业岗位占全省新增就业岗位的80%,且每年都有数十万新增就业劳动力从事非公有制经济工作。实践已经证明,不论是就业、经济增长,还是对财政的贡献,客观上都决定了我们必须进一步依赖有强大增长要求和增长速度的非公有制企业。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对实现贵州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重大的战略意义。
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既要坚持鼓励、支持和引导,又要加强规范、监督和服务;既要大力优化外部发展环境,又要努力提升企业自身的素质;既要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的合法权益,又要切实维护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意见》不仅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而且为非公有制经济展示了广阔的空间:一是非公有资本将可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二是贵州省优势特色产业的迅速成长壮大呼唤非公有制经济的全面介入;三是国有经济战略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腾出了空间;四是鼓励实施大型企业、大型项目带动战略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
《意见》出台以后,最重要的是坚决贯彻落实,务求实效。当前,需要认真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第一,高度重视,抓紧贯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解放思想,创新思维,坚决破除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思想障碍,抓好《意见》的传达贯彻,让全省人民充分了解《意见》的精神和内容,充分理解省委、省政府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信心和决心,从而激发全省人民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积极性、创造性。
第二,加强领导,提高绩效。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根据《意见》的要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完善公共服务职能,简化审批手续、杜绝“三乱”、提高办事效率,切实把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为各类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切实提高政府服务效能。
第三,深度强化,狠抓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落实措施和配套政策,并进一步深化、细化各项措施,纳入到目标考核范围,并组织对《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第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报纸、电视、广播和网络等各种传媒,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意见》精神,大力宣传非公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家及个体工商户在缴纳税收、提供就业岗位、活跃城乡市场等方面的突出贡献和重要作用,大力倡导勤劳致富光荣的思想观念,努力营造一个“重商”、“扶商”的人文环境和社会氛围。
加快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贵州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不是权宜之计,不是阶段性任务,而是一个长期战略,是富民兴黔的必然要求。我们相信,以《意见》的实施为契机,通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确保《意见》中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贵州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必将迎来新的高潮,从而实现贵州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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