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常悦):截至今年6月底,拖欠农民工工资、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和社会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问题,天津已经全部解决,在全国率先完成了清欠任务。
7日,国务院召开全国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建设部部长汪光焘对天津清欠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
据悉,天津市委、市政府对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清欠工作的部署高度重视,要求站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把清欠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完成好。按照国务院提出的三年内完成清欠的工作目标和“清防并举,标本兼治”的要求,天津通过三项措施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首先落实清欠考核目标;其次落实政府清欠责任;第三,落实防止新拖欠措施。为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天津还建立了三项制度:一是用工单位工资保证金制度;二是农民工工资“月支付、季结算”制度;三是农民工专用《劳动合同书》制度。
全市上下经过共同努力,用了两年半时间就全部完成清欠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