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轰烈烈的背后似乎总隐藏着安静落寞的结局。7月19日早上,井然有序的西安市看守所平静得没有一丝波澜,陕西省商洛市原市委常委、商州区原区委书记张改萍收受贿赂106.9万元的案件在这里宣判,张改萍因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这个曾经在陕西政坛上小有名气的女“政治明星”从此需要在牢狱中度过漫长的生活。
陕西省商洛市原市委常委、商州区原区委书记张改萍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干部任用等请托事项中谋取利益,收受贿赂106.9万元一案,19日上午由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西安市看守所宣判,张改萍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图为张改萍在法庭接受审判。(摄于7月4日)(陈玉明摄)
“五个一”女书记
7月4日是张改萍受贿案开庭的时间,法庭内座无虚席,来自各地的群众、大学生和20多名正在陕西省委党校学习的厅局级党政干部端坐在旁听席上等待开庭。9点54分,随着审判长手中的法槌落声,张改萍被两名女法警押进法庭,摄像机、照相机纷纷聚焦在她身上,许多人从座位上站起来,想看看这个令人震惊的“卖官书记”是什么样。
张改萍是陕西省黄陵县人,1999年她任商州市(现商州区)市长,从此张改萍在商洛平步青云,一路升至商洛市委常委、商州区委书记(副厅级)。商洛是陕西省一个地级市,而商州区则是商洛市唯一的区,也是市中心。在商州区(原商州市),人们都说张改萍创下了“五个一”的纪录,即商州历史上第一位女市长,第一位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女书记,第一位最年轻的市委、市政府机构的“女班长”,第一位党政一身挑的“女带头人”,第一位不拖家带口交流来的“女市长”。在老百姓的眼中,张改萍成了“女强人”的代名词。
然而老百姓眼中的“强人”张改萍却在2000年到2005年期间,利用自己任商洛地委委员、商州市委书记,商洛市委常委、商州区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在为他人办理干部任用、提拔、调动等请托事项中牟取利益,从中收受贿赂106.9万元。时任商州区纪委副书记的陈新智为了担任区教育局局长,或通过好友,或亲自送给张改萍贿赂,共计38万元。后经张改萍同意,陈新智被任命为区教育局局长。2000年底,杨江雄筹建的商州红楼大酒店建筑设计超高而没有取得商州市城乡规划局批文。杨江雄为尽快拿到批文,请求张改萍过问此事,并送给她5万元。经过张改萍打招呼,商州市城乡规划局给杨江雄下发了红楼大酒店的规划批文。时任商州区计生局执法大队副队长的张铁柱,为了得到提拔,在商州区计生局局长唐康勋的陪同下,到咸阳张改萍之弟张志斌家中,送给张改萍2万元。经张改萍提议,张铁柱随后被提拔为区计生局执法大队队长。张改萍先后收取28人的贿赂,最多的38万元,最少的5000元,在张改萍推荐、同意、提名等关照下,这些人有的被提拔,有的被重用,有的被调整了工作岗位。
2006年4月,陕西省纪委决定并经陕西省委批准,给予张改萍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06年4月18日张改萍因涉嫌受贿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26日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06年7月4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张改萍受贿一案。
“卖官”赃款用来烧香拜佛
2006年7月4日开庭审理时,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首先宣读了起诉书,并进行了一个多小时的举证。公诉人指控的28宗受贿案中,27宗都是张收受下属官员“买官”的贿赂,有副科提拔正科的,有乡(镇)长要求当局长的,有贫困乡镇的领导想调到富裕乡镇工作的……只要给张改萍送了钱的,基本上都能如愿。
公诉人诉称,在张改萍主持工作期间,干部任用通常是先由组织部长、主管组织的副书记与张改萍在小范围酝酿,由张改萍提名或同意任用,然后提交书记办公会讨论,交由组织部考察后上常委会决定。张改萍承认,如果没有她的同意,干部是不能被任命的。
在回答法庭关于受贿的钱都做什么用途的提问时,张改萍说:一部分用于自己治病、出国,另外的用于到全国有名的寺院、道场烧香、“供养师傅”。据张改萍交待,她从2000年起开始烧香拜佛,先后用去30余万元香火钱。2002年张改萍利用在北京学习的机会,到北京的潭柘寺搞了个“金盆洗手”,但她并未就此收手,直到2005年7月,张改萍仍在收受他人为职务提拔送给她的贿赂。
庭审即将结束,在法庭最后陈述时,张改萍叹息着说:“我都承认,没什么好辩解的,只是感到内疚的是,愧对党和政府这么多年来对我的培养,愧对商洛人民对我的期望,愧对家人,多年来他们替我孝敬父母和照顾儿子!多年来,我一个人背井离乡在外地工作。不管咋样,我自己做了犯法的事,就要有勇气来承担法律责任。请求法庭对我从轻判处,我一个女同志,长年背井离乡在外工作,多年来和家人都是聚少离多,一心一意地工作。从情份上,虽然法不容情,但人是有情的,我还是希望法庭能对我从轻判处,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
“一把手”带坏干部风气
作为吃国家财政补贴的贫困老区,商洛市经济欠发达,群众生活并不富裕。据了解,商洛的乡级干部每月的收入600余元。上述向张改萍行贿的原商州区计生局执法大队队长张铁柱送给张改萍的2万元中,有1.8万元是向信用社贷的款。而先后3次向张改萍贿赂共计38万元的陈新智,在任区教育局长一年多的时间里,利用调动教师等机会,收受巨额贿赂;给张改萍行贿5万元的原商州市政府办公室主任陈绪忠,调到柞水县任县长助理后,也收受巨额贿赂。据悉,曾向张改萍行贿的陈新智、陈绪忠等数人已因涉嫌受贿等罪名被先后追究刑事责任。
参加旁听的很多人来自张改萍曾经工作过的咸阳市渭城区、商洛市商州区,原本只能容纳500人的教学法庭内不仅座无虚席,整个过道上也陆续站满了旁听群众,人们在对张改萍的行为感到震惊和愤慨的同时,也为她感到惋惜和痛心。也有人为买官者做过这样的“辩护”:有的干部在单位副职上干了十几年,送了钱就可以转正,不送就葬送了这个机会,行贿买官成了无可奈何的选择。有干部说,张改萍案让我们清晰地看到了一个作风不正的“一把手”会让多少部下跟着遭殃!然而,这个问题反过来想,张改萍的这些行贿部下,也进一步把张改萍推向了深渊。正如公诉人在公诉意见中所说:“张改萍在短短5年时间内利用手中权力,数十次收贿卖官,向其行贿之人委以重任。在张改萍的带领下,商州区党政系统干部作风败坏,腐败堕落,现已有多人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作为主管领导张改萍难辞其咎。”
2006年5月,陕西省纪委和陕西省委组织部联合向全省发出通报,要求各市、各部门从张改萍收受贿赂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对在换届前突击提拔任用干部和换届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特别是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和在民主推荐及选举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的,坚决查处;并在组织部门设立了专用电话和网上举报,以保证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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