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了2006年第二季度八大违法广告,其中仍以医疗美容为主,艾唐敏林药品、脱脂LPA保健食品等产品榜上有名,并已勒令在各电视台停播。
2006年6月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各省、自治区的一个地级城市及各直辖市发布的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及美容服务广告进行了监测。
八大违法广告列表
广告名称违法内容
1、艾唐敏林药品夸大药效,使用患者名义或形象作证明
2、十六味马蔺子丸药品处方药广告,禁止在大众媒体发布
3、补根胶囊食品宣传普通食品治疗作用
4、宝鸡“活干肽注射液” 使用肝炎患者名义证明治疗效果
5、七粒清妇洁宝产品该产品属非药品,却在广告中宣传
6、斑立净祛斑美白化妆品使用影视明星和消费者名义保证化妆品使用效果
7、天水红十字会博爱医院发布新闻报道形式广告
8、脱脂LPA保健食品以新闻报道形式误导消费者
丰胸减肥广告停播电视台收入受影响
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广电总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电视台自8月1日起暂停播出丰胸、减肥等产品的电视购物节目。
记者今天了解到,一些收益差的地方电视台,损失可能超过50%。而一些地方省级卫视表示,今年广告收入将减少两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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