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是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多发期,为切实保障全市暑期食品安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决定,从7月20日起至9月20日,在天津全市范围内开展暑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按照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市商委将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的管理,严禁不经过检疫检验屠宰生猪,确保肉品质量,严厉打击私屠滥宰,依法取缔私屠滥宰点,防止病死猪肉流入市场,督促企业建立保障食品安全的自律机制;市农委重点整治种植、养殖业产品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加强对蔬菜生产基地农药使用的监测,指导菜农安全使用农药,确保暑期蔬菜、水产品等源头食品安全;市质监局将加强暑期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从生产加工环节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加大季节食品日常检查,强化对重点食品生产企业、重点品种的监督抽查,严厉打击城乡接合部、偏远农村等监管薄弱地带非法生产加工行为,坚决取缔小作坊、黑窝点,对有制假劣迹和质量不稳定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和整治;市工商局严格各类食品经营企业,尤其是超市配送中心的索证索票制度,坚决取缔无照经营,对消费集中、需求量大,保质期短,易发霉变质,时令性强的暑期食品,实施重点监管,严防过期食品、“三无食品”、污染变质食品以及过期重新包装食品流入市场,加强对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等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市卫生局重点加大餐饮市场、学校(包括幼儿园、托儿所)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和农村集体用餐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严把食品进货关、操作关、餐具消毒关、个人卫生关,对检查中发现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单位,督促其限期整改,并验收落实,违反法律法规的要依法查处,经整顿仍达不到卫生要求的依法吊销卫生许可证,对无证餐馆要坚决予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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