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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通讯员何文晖);在红桥区,如果职工与企业发生了劳动纠纷,今后有了解决“说理”的地方。于日前成立的红桥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将在切实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积极重要的作用。
红桥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区总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经贸委、建委、妇联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是:调解本区域内的劳动争议;检查督促争议双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对职工进行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做好劳动争议预防。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将依法调解区属企业与职工之间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天津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处理的其它劳动争议。
如遇纠纷,当事人可自愿提出申请,调解委员会将依据事实及时调解,与当事人进行民主协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申请进行仲裁和诉讼。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总工会生活权益部,具体负责劳动争议调解事宜。联系电话:86516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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