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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树森
郑国强
广州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昨天上午召开,同意林树森辞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推选郑国强为代理主任。昨天的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郑国强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晋中、陈传誉、龙建安、陈伟光、邵云平、陈国安、李力和秘书长杨永弼等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凌伟宪,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树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武和广州海事法院副院长詹思敏等列席会议。
会议议程包括继续审议《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草案)》,审议《广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草案)》,审议市政府关于《广州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有关情况的报告等。
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1号)
广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郑国强同志为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
现予公告。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6年7月26日
郑国强同志简介
郑国强,男,1947年1月生,广东南海人,汉族,1963年11月参加工作,1970年5月加入中国共立党,学历市委党校大专(市委党校政治专业大专班)。现任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
1963年11月后,市公安学校学员;1964年5月后,任海珠区公安分局小港街派出所民警、副所长;1976年9月后,任海珠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分局长(1982.11-1985.02在市委党校政治专业大专班学习);1986年3月后,任海珠区公安分局局长、党委副书记;1987年4月后,任海珠区副区长兼区公安分局局长、党委副书记;1988年8月后,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1989年1月后,任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1991年3月后,任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1993年5月后,任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1996年12月后,任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兼市委政法委书记;1999年5月后,任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02年12月后,任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
广州市第十一、十二届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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