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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地来津男子在本市河东区爬窗入室盗窃居民财物,并与他人合伙用所盗银行卡购买了两台笔记本电脑,随即窜至北京销赃。而此时,警方已向各地发出了协查通报,两名窃贼很快落入法网。
7月9日下午4时许,陕西省来津打工人员李某骑自行车闲逛至河东区和平村某居民区时,看到二楼一家住户的铁护栏没有封顶,并且从楼道小窗户爬上护栏十分方便,于是来到住户门前,敲响了房门。在确定家中无人之后,李某放心大胆地从楼道小窗户爬上护栏,轻而易举地拉开了没有锁的塑钢窗,进入室内实施盗窃。李某翻箱倒柜搜出现金700余元和一个装有银行卡的小纸袋。逃离现场后,李某将现金塞入自己腰包,琢磨起了银行卡。略懂相关知识的李某知道这种卡通常设有密码,不能从银行直接取钱,只能在商场购物消费,于是准备将卡扔掉。但就在扔卡之前,装卡纸袋中竟掉出了一张写有密码的纸条。
半小时后,李某来到和平路某商家,挑选了一款数码相机。心情忐忑的他来到银台前,将卡递给了收银员,并做好了一旦露馅撒腿就跑的准备。但是,一切进行得很顺利,李某轻而易举地买回了相机。李某通过查询发现卡中一共有15700余元,这令他亢奋不已,急忙赶回租房处。
躺在床上的李某摆弄着到手的相机,继续策划着下一步的计划。他决定用银行卡购买价值高、易携带、易销赃的笔记本电脑,再转手出售获利。李某自知缺乏电脑知识,于是想到了与其同租房屋并略通电脑知识的打工仔魏某。当晚,李某向魏某讲述了自己的经历和想法,二人一拍即合。
次日一早,李某和魏某来到鞍山西道某电脑销售店,用卡中剩余的钱购买了单价5700余元的笔记本电脑两台。狡猾的二人并没有就地销赃,而是匆忙赶赴火车站,登上了开往北京的列车。下车后,李、魏二人并未急于销赃,而是用剩余赃款挥霍了一番。但是,令李、魏二人没想到的是,本市河东警方早已将李某盗窃一案上网,并向各地发出了协查通报。昨日上午11时许,就在李、魏二人携带电脑窜至中关村某电器城准备销赃时,被当地警方看出破绽。在将二人传唤后,北京当地警方与我市警方取得了联系。河东警方当日便将李、魏二人接回审理。审理中,二人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民警随后从李某租房处起获了李某购买的数码相机。现二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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