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信息产业和网络游戏的延伸,电子竞技产业近年来在我国获得蓬勃发展。然而,近日参加“2006中国电子竞技产业国际高峰论坛”的人士表示,当前这一产业整体上仍存在不少困难,其健康发展有赖于政府、社会和电子竞技爱好者的携手推动。
电子竞技:机遇与风险并存
“当前电子竞技活动及产业在国内发展很快,但它仍处在风险与机遇并存的状态。”中国奥委会副主席何慧娴说。2006年7月26日,在由新闻出版总署、国家体育总局和盛大网络公司共同在上海举办的“2006中国电子竞技产业国际高峰论坛”上,这位专家对当前电子竞技的成就和困难都不讳言。
“从好的方面说,随着2003年国家体育总局把电子竞技列为我国第99个正式体育项目,电子竞技运动目前已被社会逐渐认识和认可。”何慧娴说。在过去几年里,它已成为互动娱乐产业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国内举行了多次重要电子竞技比赛,吸引了多达百万人报名参加,同时诞生了像盛大浩方这样的知名对战平台。“但问题也不容忽视。目前,国内电子竞技的市场培育和管理都处在幼年阶段,围绕基础产业链的各环节不完善。如果不尽快在法律法规、管理等方面加快发展,这个行业有可能出现倒退。”她说。
她同时表示,国内这项运动的竞技水平和普及程度与国际先进国家相比,还有不小差距。现在比赛软件几乎全是国外产品,我国软件的自主开发能力还有待发掘。
产业发展亟待消除误解
当前,仍有不少人把电子竞技等同为网络游戏,而网络游戏对青少年的诸多负面影响,使电子竞技赛事及行业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影响。
据盛大网络有关人士介绍,电子竞技和网络游戏相比,虽然都是以网络为媒介,以计算机软硬件为平台,但二者也存在很大区别。普通网络游戏所构建的是一个虚拟的社会,玩家是虚拟社会的成员,但在电子竞技当中,它不但需要选手掌握竞技技巧,还需要选手之间的密切配合,选手必须具有强烈的团队观念,这也是电子竞技的精髓所在。
中国互联网协会有关负责人认为,从本质上讲,电子竞技并不只是简单地对传统娱乐形式进行数字化改造,更重要的是,它体现了数字化时代的娱乐观念、娱乐内容的深刻革命。
业内人士认为,高水准的赛事、以电视为代表的主流媒介的大力推动、庞大的观众群,是电子竞技壮大的三大要素,而目前我国在这三方面条件都还欠成熟。因此,我国电子竞技产业的壮大,需要加强在这三方面的努力。
制度建设成为当务之急
从全球范围来看,由于电子竞技集体育、科技、益智于一身,因而在国内外正发展成一种具有广泛参与性的健康向上的互动运动。目前,电子竞技正在朝着赛事品牌化、赛事组织规范化、竞赛规则标准化、俱乐部运作商业化的方向发展,全球以电子竞技为核心的电子娱乐业已创造了巨额的产值。
信息显示,电子竞技在全球,特别是在韩国的发展十分迅猛,成为年产值超过40亿元人民币的成熟产业,并带动了数据网络基础设施建设、IT设备等多个领域的发展。
新闻出版总署音像电子和网络出版管理司司长肖时国认为,我国发展电子竞技比赛及相关产业同样蕴涵巨大潜力,但他指出,要使这一行业得到持久、健康的发展,要注意几个方面。一是加强法规建设,尽快完善相关法规,使管理部门各负其责。二是加强对电子竞技活动的监管,电子竞技赛事使用的境外游戏出版物必须经过审查批准。三是进一步完善赛事规则,培育电子竞技市场。通过与国际接轨,打造中国电子竞技赛事知名品牌。四是加强赛事规划,加快俱乐部建设,争取在专业化、商业化两个层面上取得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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