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管委会获悉,目前,《天津开发区循环经济促进条例》已经进入到后期审查阶段,该条例将有助于促进各方对环境建设的投入。
目前,开发区每年投入环境建设的资金超过GDP的2%,达到发达国家水平。“十一五”期末,这一比例将提高到2.5%以上。《天津开发区循环经济促进条例》审查通过后,其补贴机制、鼓励项目与办法、示范工程奖励等内容将为开发区循环经济试点方案提供强大助推力,也将成为最为重要的阶段性成果。
随着天津开发区经济的迅速发展,其每年投入到环境建设方面的资金也日益增多。近三年来,其投入资金总量达到33.57亿元,陆续建设了市政污水处理厂、电镀废水处理中心、新水源厂、垃圾焚烧发电厂等一系列环保基础设施,同时还建设了采用先进流化床技术的热源厂、以轻轨和有轨电车为主的公共交通网、仿生的水源保护地等环境友好型基础设施,使开发区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环境质量一直保持良好稳定。
据了解,目前发达国家每年用在控制环境污染方面的投入,大概占GDP的1%到2%。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一个国家在经济高速增长时期,要有效地控制污染,环保投入要在一定时间内持续稳定地占到国民生产总值的1.5%。天津开发区投入到环境建设中的资金主要来源是开发区管委会和企业自身投入,建设项目包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如:集中供热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城市垃圾处理工程)、工业污染防治、环境管理能力建设等方面。每年平均实施约40余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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