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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政府4日在内阁会议上决定再次修改基于《支援伊拉克重建特别措施法》制定的“基本计划”,扩大日本航空自卫队在伊拉克的活动范围。
根据新的计划,航空自卫队在伊拉克的活动范围将由4个机场扩大到6个,驻扎期限到12月14日为止。至于撤离时间,要根据伊拉克新政府有效治理的程度、多国部队的活动情况以及伊拉克重建进展等决定。
日本国会于2003年通过《支援伊拉克重建特别措施法》。此后,日本政府根据该法,制定向伊派遣自卫队的“基本计划”,并于当年12月向伊派遣自卫队,期限为1年。日本政府2004年12月制定新的“基本计划”,将驻伊自卫队期限延长1年。
日本2004年在伊派驻陆上自卫队后,向科威特派遣了航空自卫队3架C-130运输机,负责在科威特和伊拉克南部之间运送陆上自卫队队员和伊拉克重建物资。
陆上自卫队上月17日全部撤离伊拉克,而航空自卫队有3架C-130运输机和约200名队员继续驻扎在科威特,为联合国人员和多国部队提供运输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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