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烤鱼好吃,味道不错。”当你向朋友询问,天津最近吃什么最流行时,很多人会这样回答,而且大家吃烤鱼认一个名叫“鱼酷”的烤鱼店。然而,昨日,市民李先生带着全家老小从东丽区到河西区特意来吃烤鱼,却因为走错了路,误进入一家叫“鱼醋”的烤鱼店。李先生认为,自己被“李鬼”给蒙了,“鱼醋”是想借“鱼酷”发财。
专程吃烤鱼误入“鱼醋”
昨日中午,李先生开着车带老婆孩子一起专程来市区品尝烤鱼。由于没有记住朋友提供的“鱼酷”在河西区围堤道上的地址,李先生误来到解放南路上。在翔达公园附近,他们找到一家烤鱼店,以为就是正宗的“鱼酷”,一家人高兴地品尝了烤鱼。酒足饭饱后,李先生给朋友打电话时才知道,自己吃烤鱼的地方并非真正的“鱼酷”。李先生很气愤,开车返回用餐的那家店仔细辨认,这才发现,“鱼酷”竟然是“鱼醋”,“烤全鱼”则是“烤活鱼”。
实地对比确实有点像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这家位于解放南路上的兼营(实则是一家火锅店)烤活鱼的“鱼醋”。不论是近看还是远看,“鱼醋”在招牌整体颜色、设计、广告字字体和选用的鱼形图案上,都十分类似几百米远的“鱼酷”。只是“醋”字字体稍小。在“鱼醋”后面标明“烤活鱼”。
随后,记者又来到距离“鱼醋”不远的“鱼酷”。相比之下,“鱼酷”的“酷”字与前面的“鱼”
字字体一样大小。在“鱼酷”几个字后面,清楚地标着“烤全鱼”3个字。
律师:这种行为属于商标侵权
天穹律师事务所张律师给记者举了一个例子。众所周知,全聚德生产了“北京烤鸭”,拥有“全聚德”的商标。假设甲公司也生产烤鸭,称为“金聚德烤鸭”,乙公司也生产烤鸭,称为“北京烤鸭”,那么甲公司侵犯了全聚德的商标,因为“金聚德”足以让消费者产生误认。乙公司则不构成商标侵权,因为“北京烤鸭”是一种产品的通用名称。“鱼酷”和“鱼醋”也是一样的道理。
“鱼酷”:如情况属实将“讨说法”
就此事记者采访了“鱼酷”天津分公司的负责人,这位负责人称,“鱼酷”商标已经注册,他们会对此事进行调查,如情况属实,他们会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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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并足以造成误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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