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届评选长江韬奋奖获奖者20名,其中长江系列10名,韬奋系列10名。
一、评选范围
参评人员必须是在有国内统一刊号的报纸,通讯社,经正式批准的广播电台、电视台从事记者、新闻编辑、新闻评论员、校对、新闻播音员、新闻节目主持人、新闻节目制片人10年以上的现任专职新闻工作者(包括新闻单位网站)。
二、参评方法
中央新闻单位直接向评委会推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单位,由各省级记协推荐并报同级党委宣传部审核。各省级推荐的参评人员,报纸、广电应各占二分之一,同时要考虑省级以下基层新闻单位的人员;军队新闻系统(解放军报除外)由总政宣传部宣传局统一推荐。
三、评选程序
1、评选会的实到评委,须达到全体评委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能召开。
2、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按得票数排序,先确定20名左右的入围候选人,然后对20名左右的入围人选再进行一次投票,按得票数排序,确定13名左右的正式候选人。
3、在对13名左右的候选人进行充分评议的基础上,进行无记名差额投票选取获奖者。候选人获得实到评委三分之二的选票,即当选。投票最多进行三轮,经三轮投票后仍不足10名,则空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