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10年,受贿百万元,深圳市罗湖区卫生局原局长连振辉涉嫌受贿案,16日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连振辉今年59岁,2005年12月27日,因涉嫌受贿被刑事拘留,2006年1月11日被捕。
据检察机关调查,1995年至2005年的10年间,连振辉利用其担任罗湖区卫生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在工程建设、医政管理、医械采购等工作中,为多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其财物共计人民币155万元、港币11万元、美元1万元。检察机关认为,连振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牟取利益,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悉,连振辉一案是由在押犯罪嫌疑人刘某举报,深圳市检察院于去年12月27日立案侦查的。今年3月10日,该案侦查终结,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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