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为规范普通高校下一步招生录取工作,杜绝违法中介介入高校招生工作,同时严格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复查的管理,天津市教委昨日转发了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06年普通高校招生下一阶段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本市各高校不得擅自扩大三本和高职(专科)招生规模,同时各校都要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专门对新生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籍迁移证明等材料进行审验。
通知要求,各高等学校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扩大三本和高职(专科)招生规模;要严格执行新生电子注册人数与国家下达招生计划相挂钩的政策,擅自突破规模招收的考生将不予新生电子注册,同时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严禁高等学校委托中介机构或个人拉拢、组织生源和介入招生录取工作。另外,严禁高等学校在任何时间以任何理由或名义向考生或家长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对违反相关规定乱收费的招生单位和人员,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触犯法律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高等学校一律不得避开省级招办擅自录取考生。未经教育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批准,任何军事院校也不得面向地方招收无军籍学生开展高等教育。
此外,2006级新生即将入学,高校要加大对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已录取的新生了解国家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政策,解除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前的忧虑。高等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时,必须附寄本校资助经济困难学生有关办法的介绍材料。
各高等学校还要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在新生入学时,有专人对新生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籍迁移证明等材料进行审验,重点核查本人与其电子档案、照片等相关重要信息的一致性,对存在疑点的新生要及时与相关省级招办沟通核查,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坚决予以取消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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