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闽旭(资料图片)
根据安徽省省长王金山的提请,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今日通过,决定免去何闽旭的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
何闽旭,男,现年51岁,1971年参加工作。曾任浙江省丽水地委书记、安徽省池州地委书记等职。1999年1月任池州市委书记、池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05年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任命何闽旭为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另据安徽日报报道:8月25日下午,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闭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岳忠、朱维芳、张春生、周本立、高福明、朱成林、胡连松及秘书长郭万清出席会议。黄岳忠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孙清润作的关于《安徽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华国庆作的关于《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吕振凡作的关于《合肥市职工民主管理条例》审查结果的报告、关于《合肥市城市供水条例》审查结果的报告、关于《淮南市物业管理规定》审查结果的报告。会议通过了《安徽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批准了《合肥市职工民主管理条例》、《合肥市城市供水条例》、《淮南市物业管理规定》。
会议通过了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重新确定全省县级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通过了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安徽省2005年省级财政决算的决议,通过了关于优秀省人大代表和先进代表小组评选结果的报告。
会议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决定免去何闽旭的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等人事任免案,会议还通过了关于许可对省十届人大代表王静、刘登科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
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黄岳忠讲了话。黄岳忠指出,这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徽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标志着我省促进中小企业工作全面进入依法行政、依法指导服务的新阶段。《条例》对于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发展县域经济、扩大就业,具有重要作用。县以上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宣传和组织实施《条例》,使各项规定落到实处。黄岳忠说,县乡人大同步换届选举在即,这是全省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一次重要实践。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要求上来,切实抓好换届选举各项工作的落实。要加强对换届选举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加强法律监督,依法保障换届选举的顺利进行。
黄岳忠指出,检查《法官法》、《检察官法》实施情况,是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司法工作监督的一个重点。省“两院”要切实加大“两官法”贯彻实施力度,各级政府要加强对“两院”的经费保障,各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坚持依法办事,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副省长文海英、省高院院长周溯、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怀安列席会议。
列席会议的还有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各省辖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作机构,综合办事机构负责同志;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法制办负责同志也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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