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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获悉,天津市新出台的专利资助办法,从现在开始至今年12月31日,有关部门将对申请专利的本市单位和个人给予资金资助,最高资助额达到5000元。
2006年专利申请资助办法资助范围包括中国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国外发明专利申请,PCT(专利合作条约)申请;同时明确了对天津市医药、食品、保健品,天津市名牌产品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天津市青少年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也将有组织地开展资助活动,并将开展天津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创建工程。新办法对一般单位和个人资助标准及专利示范单位等资助标准进行调整,加大资助力度。
一般单位和个人申请国内职务发明,每件资助500元;申请国内实用新型专利,每件资助300元。对非职务发明申请,是国内发明专利的,每件资助300元,是国内实用新型专利的,每件资助150元;申请国外专利每件资助5000元。
新规定还对天津市专利示范单位和天津第二批试点单位制定了新资助标准:申请国内发明专利,每件资助1600元;申请国内实用新型专利,每件资助800元。对区县、工业总公司、控股集团、集团公司等单位的资助标准是,申请国内发明专利,每件资助1000元;申请国内新型专利,每件资助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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