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中介公司利用二手房过户的手段私自扣押房款诈骗钱财,近日,该房地产公司老总以涉嫌诈骗罪被塘沽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今年25岁的犯罪嫌疑人田某,系本市某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今年2月,被害人王某某将坐落在塘沽区的一套房屋通过中介公司,即该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销售给刘某某,总价258000元。刘某某将全部房款付清后,于4月5日与王某某办理了过户手续,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而该房地产公司收到房款后,并没有将房款交给卖房人王某某,而是被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田某等人占为己有,用于归还公司债务。
另经查明,犯罪嫌疑人田某用同样的作案手段,作案数起,诈骗现金1207345元。
此案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当前二手房交易市场的不规范,老百姓将多年甚至是一生的积蓄用于买房,而犯罪嫌疑人却将他们的钱财放入自己的口袋。
检察官建议规范本市房地产中介机构,切实解决房地产中介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维护中介活动中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并建议实行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备案制度,凡是在房地产中介服务的执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从事商品房代理销售的人员也应当经过专门业务培训。同时建立房地产中介机构诚信档案和网络查询系统。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应进行严肃查处,直至注销执业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