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初中文化的送水工,在长时间的送水过程中,竟想出了“快速致富”的窍门:他与熟人陈某某分别偷印其所在水业公司的水票共近10万张,售出后骗款近4万元。日前,这名自以为聪明的送水工及其同伙,双双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刑并罚金。
只有初中文化的男子张某某是本市某公司尖山送水站的送水工,其同伙陈某某1978年出生,男,无业。经查明,去年年初,陈某某在天津市一彩色包装印刷公司,定制张某某所在公司水票共计25000张,并私刻该公司的圆形水票专用章。得手后,陈某某将其中的4160张水票在加盖“公章”后卖出,共得款16600元。
去年6至7月间,陈某某在本市某大学印刷厂私印水票67000余张,同时私刻该公司相应的水票公章,得手后卖出其中的2400张,得款14000余元。
其间,张某某也利用送水之便,偷印该公司的正副券水票1000余张,卖出后获利7700元。
经审理,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以诈骗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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