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节前不拍卖,林业人士担心损失更多信誉
政务依法公开,政府部门该如何迈步
“如果国庆节前还不能决定(是否拍卖),今年可能就没戏了”。
国家林业局原定8月13日在成都举办的中国首次“野生动物狩猎权”拍卖活动,因为公众的反对,在8月11日被紧急“暂停”。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产业管理处的曹良处长对此非常惋惜。他对记者说,作为国内四家国际狩猎代理机构中的一家,他们目前也在等待消息。
“今年拍卖狩猎权这事,是我们对外国猎人违约。我们丧失的,是信誉。”他不无遗憾地说:“不光是我们代理机构,包括国家林业局、猎场所在当地政府在内,中国与此相关的这个圈子,都受到了很大的打击。”
“媒体和公众用无知的舆论让合法的事情停止,这是件很可怕的事情。”曹良几乎一字一顿说,他决不同意拍卖暂停是“公众舆论的胜利”。相反,在9月1日,他对记者表示,“如果真打不成,那后果就严重了!谁来为贫困地区的野生动物保护买单?”
拍卖“暂缓”至今的二十多天时间里,在国家林业局大楼内办公的曹良,也无从得知拍卖是否继续。9月4日,他向记者透露国家林业局正让可狩猎地区政府上交分析报告,试图推动拍卖继续,但他推测说,至少近两周内,很难有结果出来。
没有人能想到,短短5天时间,会让即将举行的中国首次“野生动物狩猎权”拍卖活动,被迫临时取消;而国家林业局刚刚出台的一项最新决策,也不得不“暂缓”施行,甚至可能是今后都将无法施行。
就在这5天,由媒体和网络所鼓动的舆论声浪,让整个事件发生了难以预料的逆转——8月7日拍卖消息才见诸报端;8月11日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国家林业局宣布:计划8月13日在成都举办的拍卖会取消。
而对这一结果,两种完全对立的观点,也同样出现在公众(占压倒性多数)和行业人士(少数)之间。
“幸好有公众和媒体的良知和舆论,才没让拍卖进行。”北京律师王福江恨不得法院立即裁定拍卖活动非法,他认为只有这样,公众舆论才可以“完胜”。为了促成这一天的到来,他已在8月24日来到法院,决定起诉国家林业局。
8月11日,在国家林业局紧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野生动物保护司司长王伟解释说:“这项工作在我国以往是一事一批,现在调整为公平、公正、公开的阳光审批,我认为这是一项改革,更好地服务于保护事业,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
国家林业局首次对狩猎权进行拍卖,本以为是依《行政许可法》办事,但就是这么一次推行政务公开、增大工作透明度的努力,却遭到从媒体到公众舆论的一致口诛笔伐。原本按部就班进行的拍卖,只能不可预期地“暂缓”。
下一步将怎么走?是回到原先行政审批的老路子,还是一往无前地推行拍卖,或者是干脆废除狩猎?不光是公众、猎人和代理机构,包括国家林业局,似乎也在等待着。
在狩猎权拍卖是否合理的这场争论之外,我们关注的是:媒体和网民取得的这次胜利,真的值得人们欢呼吗?
在这场实质上是由狩猎权拍卖挑起的政务公开化进程中,国家林业局自身,有哪些教训可以吸取?
保护协会:停拍,中国损失信誉
“如果国庆节前还不能决定,今年就可能没戏。”曹良所在的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从1985年就开始代理国际狩猎,是国内最早参与此事的单位之一。每年春秋两季的狩猎,他们都需要至少提前两三个月筹备。“秋季狩猎一般在9月至11月底进行,如果9月底还没结果,今年基本上就都打不成了。”
“现在感觉最难的,是如何向外国猎人解释清楚。”他不无遗憾地说,“今年拍卖狩猎权这事,是我们对外国猎人违约,我们丧失的是信誉。”
虽然跟猎人签署的协议没有索赔条款,不用赔偿对方的损失,但是曹处长仍然觉得自己的处境是进退两难。他说,国际猎人一向都很讲究信誉,“这个圈子说大也大,光美国就有上千万的猎人;但说小也小,有个什么事,圈子里的人立刻都会传遍。这次中国的狩猎一有变动,国外的猎人就早已经听说了。”
“我们今年秋天已经预订的猎人有8个。现在只能向他们发邮件解释,然后等待进一步的消息。”曹处长说,每个猎人大约1000美元的订金,他们也都收过了。如果最后今年打不成,那么,这笔钱要给人家退回去。
涉及到金钱方面,还不光是订金的问题,曹处长说:“国际代理商的损失会更大,订了的往返程机票不能取消,都搭进去了。他们的处境很难受。”
“不过,我们还在跟国外猎人保持联系。”曹良处长说,现在他们基本上还是按照“能打”来准备,“万一能打呢?”
“你看,这个西班牙的猎人去年就来中国打过猎,今年秋天他本来还准备来。”曹良给记者递过来一本由野生动物保护协会自己印刷的宣传手册。封面上,一个年轻的外国人持枪蹲在他的猎物——一头长着长角的羚牛身后。
“这些国际猎人没碰到过现在这种情况。一般来说,狩猎这个行业定了的事情都不会更改。这次咱们突然说暂停,实际上对中国的信誉都是一个很大的打击。”
旅行社:三个猎人至少要赔五万元
“突然就说不拍卖了,这个损失谁来赔偿?我们还想去找国家林业局算这笔账呢。”另一家代理机构——森林国际旅行社(以下简称“森旅”)的董林(化名)相当不满。如果没出意外,由森旅接洽的一个立陶宛3人狩猎团,这时应该已经在中国打猎了。
“就是这3个猎人,我们至少要赔5万元人民币。”董林说,立陶宛的这个狩猎团,从今年春天就开始联系,本来是确定8月30日来到中国,但却因为这次拍卖风波而紧急取消了行程。“对我们来说,今年的狩猎基本上已经结束了。”
拍卖暂停,几乎是让国内全部四家代理机构都措手不及。
“当时我吃了一惊。”参加8月11日国家林业局临时召开的新闻发布会时,曹良听到局领导宣布狩猎权拍卖“暂缓”,不由颇感意外。
因为就在7天之前的8月4日,曹良才接到确定拍卖的通知。
9月1日,记者看到了这份由国家林业局发来的正式公函,编号为“国家林业局司局函2006[85]号”,确定2006年秋季国际狩猎拍卖活动将在成都举办。
这份公函同时抄送给各省市自治区的林业厅,以及国内四家具有国际狩猎代理资格的机构。其实在此之前,曹处长就已经参加了今年两次专门为此召开的准备会议。所以,对这份公函的主要内容,他事先已经大体知晓。
这些天来,他们一直在为参加拍卖,埋头准备着:联系猎人,收取订金;准备参加拍卖的10万美元保证金;根据猎人情况准备竞拍方案;和相关宾馆打招呼预订房间;预订机票,保证8月13日拍卖前能准时出现在竞拍现场……
由于是首次拍卖,大家之前都没有经历过,拍卖方案国家林业局也没有完全透露给他们,说是8月12日到了成都再公布。具有代理资格的旅行社各个部门的协调和商量比过去也更多了,曹良他们当时只是想着怎么按照客人的要求,争取能竞拍到想打的动物种类和数量,只是想着能够在现有的人力、物力、财力条件下,尽量避免风险,不至于在拍卖那天空手而归。
曹良所在的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由于人手紧张,他和办公室的小钟那7天里每天都忙忙碌碌地,眼看着各种事情已经办好,就等拿到飞机票飞往成都了。
拍到了狩猎指标,可能没能赶在明年4月30日之前找到合适的国际猎人来打,那这个指标自动失效,保证金就会被没收,同时指标回收,放到下一年拍卖中;
没有拍到指标,猎人不满,以后合作可能困难;拍卖现场要和对手讲究拍卖策略……7天里,曹良他们做了很多设想,可就是没有想到,7天后,这些设想都是白想。
拍卖暂停,之前没有任何征兆。
解释的帖子上不了网曹良处长感觉不妙
“事先没有宣扬,就是在成都的报纸上投了几条广告。”
这是我国首次对野生动物的“狩猎额度”进行拍卖。但是,国家林业局没有向媒体正式发布这一消息。最初信息的披露,是由国家林业局委托黑龙江一家拍卖公司,在8月7日的《华西都市报》等几家当地报纸上,以相当不起眼的方式刊登了一则公告,加上标点符号,才百字左右。
这一新闻立刻被媒体抓住。国内众多报刊对此进行了连续报道。其中包括野牦牛等国家一级、二级保护动物,“只对外国人开放”等等字眼,立即引起轩然大波。
网上的反响更大。包括新浪等各大网站,都轮番推出相关新闻,并着力制作各类专题推进报道,而各大论坛,大规模的讨论也就此展开。
其中,一项专项民意调查:在一千多名投票者中,高达96%的网友对狩猎权拍卖持反对意见,或认为此举不妥。
在网上批评最热的8月11日前后,曹良密切关注着网上的反应。那几天,曹良试图将自己写好的帖子发到网上去。“其实,我就是想普及一下知识,好多网友提的问题太幼稚了。”
几天时间里他试了很多次,都没能成功发帖。眼看着与此同时,声讨的帖子却源源不断地上线,他隐隐感觉有些不妙。果然,强大的舆论最后让这事“黄了”。
当时曹良看到网友提的一些问题,比如怎么保证打公不打母,打大不打小,外国猎人是不是都嗜血成性等,他觉得很幼稚,自己和国际狩猎打了近20年交道,应该纠正人们对狩猎的错误认识。而众多网民对国际狩猎根本没有任何概念就骂声连天,曹良对这一点表示很无奈。
当时,他还曾打电话询问其他几家旅行社的同行(具有国际狩猎代理资格的其他三家:中国妇女旅行社、北京正安旅行社、森林国际旅行社)。同行们也碰到了相同情况。
“网友还指责我们打野牦牛,都开出了价格。老天爷,谁打过这东西?”森旅的董林说,不仅网民,甚至一些所谓专家的发言,都让他感觉很可笑和不理智。
而曹良也认为,那些成天坐在城里,坐在空调房里,坐在电脑前的人,对千里之外大山深处的动物和人到底是个什么样子,一点都不了解,就在网上吵得个沸反盈天,对“野生动物狩猎权”拍卖大加指责——他对此至今感到不解。
反对的声浪一浪高过一浪,批评声音明显占据了舆论的主导地位,成为网上大讨论的主旋律。除网络之外,报纸杂志电视电台,关于野生动物狩猎权拍卖的争议也是不绝于耳。
“国外也有反对狩猎的声音,但总的来讲,极端的观点肯定不是主流。而大多数中国人却是偏激多于理性。”森旅的董林说,有时他不得不同意某位专家的观点:中国最好别搞狩猎权拍卖,不是因为狩猎本身不好,而是这事太敏感了,公众不接受。
“为什么一个全新的政策出台,公众的接受程度这么低?”他对此觉得很意外。
王福江要巩固舆论胜利果实一天就把林业局告了
8月24日,在遭遇十多天的公众批评之后,国家林业局所受到的舆论压力,达到了一个新顶峰——北京天耀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王福江,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起诉国家林业局组织狩猎权拍卖违法。
在拍卖一事出来后,王福江就积极地参加了网上的讨论,他旗帜鲜明地反对拍卖。他高兴地看到,正是无数和他一样爱护野生动物的热心人,在网上一致对国家林业局“口诛笔伐”,直接导致了拍卖延期。
有网友在网上欢呼:“公众舆论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但是,8月23日各大媒体的一条消息,却让王福江很生气——海南省也准备建国际狩猎场,准备狩猎当地的坡鹿——他认为是“跟大熊猫一样珍贵的动物”。
是国家林业局带坏了样,才会导致野生动物保护向不可遏制的情况恶化,国家林业局应该为自己错误的示范付出代价。热心野生动物保护的王福江觉得自己要行动起来,巩固公众舆论的胜利果实。王福江担忧,自己不及早行动,很多网友会躺在过去的胜利中看不清严峻现实。
一天之内,王福江就整理好诉状,将国家林业局告了。
“至少我把林业局组织狩猎违法的问题点出来了。”王福江自信,自己这一次诉讼,又将引起更多人的关注,并对我们国家狩猎野生动物不合法进行深入思考。
就在同一天,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灿发、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常纪文接受媒体采访,提出林业局混淆猎捕和狩猎的概念涉嫌违法,这一说法也迅速被广为转载。
8月28日下午,国家林业局有关人士谨慎地对本报记者表示:局长和司长们都已知道王福江起诉,但“不发表意见,现在说什么都没有好处”,“我们不干涉一个公民的行为”。
狩猎合法舆论导致不拍卖是开历史倒车
对王福江起诉一事,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的曹良处长很不以为然:“这么多年,那么多法律专家,就他一个人看出来了?法律的解释权不在个人也不在林业局,国家林业局是根据法律的要求行事。”曹代表的或许是绝大多数行业内人士的看法。
他认为,狩猎合法,21年的实践早有定论,现在出现公众错误的理解,恰恰是因为之前没有政务公开。
“这次若还不公开,这些‘讨伐’的舆论从哪里来?”曹良皱眉问。
“拍卖是防止国有资源流失的有效方式。”参加了《行政许可法》起草和制定的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法学教授马怀德,也完全赞同国家林业局的拍卖。他强调说,依法办事不应该遭质疑。《行政许可法》关于特许的授予方式,完全必要,因为它涉及有限资源的使用,公共资源的配置,在这种情况下,不能再用传统的简单的审批许可,而应该采用拍卖,这是一种公平竞争的方式。
“最后舆论如果导致不拍卖,那就是开历史倒车。”曹良很困惑,很多网民包括媒体舆论对野生动物狩猎和狩猎权拍卖大加批判,“政府依法办事倒不对了,那政府该怎么办呢?对于合法的事情,咱们的公众该怎么面对?公众和媒体是不是该反思自己的行为呢?”他反问道。
怎么报道国家林业局都被动
从8月17日起,记者开始联络国家林业局有关人士采访,被告知,现在不能擅自接受采访。
当天下午,记者致电国家林业局宣传办新闻处,详细说明了采访意图。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这件事已经暂时告一段落,没什么可说的,不用采访了。
第2天,新闻处的工作人员显然对记者的登门造访没有准备。处长刘雄鹰,对媒体的反感就几乎是写在脸上。
“新闻发布会开过了,该说的都说过了——我在电话中不是都跟你说了吗?你怎么还过来了?”当记者敲开国林局新闻处的办公室,刘的语气很不客气。
“为什么你现在老是想为这个事采访,我就觉得怪了。”刘丝毫也不打算掩饰他的不耐烦:“我们没有什么可以挖掘和值得提供的!”
近一周来,媒体和网站上,对狩猎权拍卖的报道此起彼伏,尤其是批评的声音来势汹汹。这让刘处长对媒体的意见很大。
刘处长认为,就是参与报道的媒体起了很坏的作用。他强调,某些媒体出于猎奇心理,进行不负责任的炒作,不但没有将真相报道出来,还让一些不明情况的群众加深了误解。
“(报道中)包括外国人、牦牛之类的内容,有些东西连事实都没搞清楚,他就回去报了。”刘处长提起来仍然愤愤不平。
“记者一批一批的来,我们总不可能什么事情都不干,就接待你们吧?”刘表示,这件事现在直接影响了局里其他工作的顺利开展。
在记者随后数次的上门采访中,明显可以感觉到林业局内部人士对媒体的敏感和谨慎。8月18日,林业局大楼内,国家林业局党组成员、局直属机关党委书记杨继平,对记者就此事的提问几乎不做任何回答。而国家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处的王维胜处长则对记者表示,上级领导没同意,他不接受采访;同时他所说的任何话都不得发表。
8月28日下午3点左右,记者多次联络,又经过半个小时的等待后,终于见到国家林业局新闻发言人曹清尧。他显得很疲惫,一个旅行箱就在办公桌旁放着。
他一边埋头整理出差的各种票据,一边听着记者的各种提问,不做回应。末了,只一句:“我劝你最好不要报道,现在,你们媒体不管从哪个角度来报道这件事,都会使我们处于被动。”
提前沟通就没那些意外了
“这件事在我们国家林业局的各项工作中,就是一件很小的事情。说白了,我们从来就没把它当成是一个大事。”国家林业局新闻处的刘处长再三对记者表示,拍卖公示之后居然引起这么高的社会关注度,他们真是没有预料到。
刘处长还认为,这么件很简单的事情,背景和处理方式都不复杂,低调处理就好,活动开始的时候再组织报道一下就完事了。正是基于这个想法,国家林业局在拍卖之前,没有想过要和任何媒体接触,也没有想过向大众发布信息。
“你说得对,跟媒体打交道,我们确实要从这件事中吸取教训”。告别时,刘处长终于表示,以后这类事,可以提前跟媒体沟通一下。
“如果在拍卖之前,林业局对民众的关注有一个充分的认识,然后再做一个铺垫,找一些科学家,找一些记者,来讲讲是怎么回事。大家都清楚了,或者就没后面那些意外了。”曹良说。
国务院要求林业局拍卖
国家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处的王维胜处长告诉记者,目前关于狩猎工作,无论是以前一事一批的那种,还是筹划中的拍卖,如今都已经处于停顿状态。
“这是件合法的事情,林业局在依法办事,而且从程序上讲,更公开更进步了,我不知道它错在哪里?”曹良对公众的反应大惑不解。他特别强调,国家林业局将狩猎额度进行拍卖,依照的是《行政许可法》第53条规定。
《行政许可法》是2003年8月公布的,到了2004年7月份才开始正式实施。从公布到正式实施这一段时间,有一个将近一年的准备期。在这段时间,林业局本来应当可以做好实施前的各项准备。
实际上,国家林业局是直到2005年和2006年才着手筹备拍卖一事。这比马怀德教授所说的“准备期”,晚了近2年时间。但在这两年时间里,国家林业局并未就此事向大众媒体发布过任何信息。或许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此次的狩猎权拍卖,对大众来说才感觉那么突然。
曹良透露,这次国家林业局放弃以往的一事一批,决定进行拍卖,是因为“不拍不行了,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特地打来电话,要求国家林业局必须进行拍卖。这也是《行政许可法》的明确要求。”
政务如何公开尚无法可依
“从合法性来讲,林业局的拍卖没有问题。从政务公开角度说,它不但要这样做,而且还要更多地公开。”北京大学行政法教授姜明安首先站在多数网友这一边,表达了他的不满,“国家林业局只一个简单的拍卖公告,舆论追问下才开了一个简单的新闻发布会,公开的东西是远远不够的。”
“不管是事先还是事后,它都应该主动将所有此次拍卖的相关问题一一披露,包括专家论证的方式、过程、结果——特别是公众在网上质疑最多、新闻发布会上并没有提及的一些问题。”姜明安一点点地帮记者数着林业局还该公布哪些东西。
“但是,就这点,我们还真不好埋怨林业局”,姜教授话锋一转,放慢声音耐心解释:由于我国不像美国那样有《信息自由法》和《阳光下的政府法》,公众的知情权无法从法律上找到依据,因此国家林业局的这次政务公开该公开些什么东西,公开到什么程度,就只能靠自律和内部规章了。
实际上,不论是像国家林业局这样的国家机关,还是在网上呼吁的普通公众,恐怕都并不十分清楚,应该依照什么条件、什么程序、什么规则来参与制定和颁布公共决策。
“根子上,还是因为我们国家在行政法这一块并没有制定出《行政程序法》,这个法应该是行政法序列的基本大法,如同民法典在民法中的地位。”说到这个原因时,姜明安的声调明显提高了好几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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