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制定好《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条例》,天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将《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集意见起止时间为公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
二、各界人士和有关单位可以将意见直接寄送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201号,邮政编码:300042,电话号码:23327304,电子信箱:rdfgw@tjrd.gov.cn;天津市国土房管局电话号码:23313610,电子信箱:fangguanchu@tjfdc.gov。
三、请区、县人大常委会协助市人大常委会收集本区、县范围各界人士和有关单位的意见,于9月25日前将意见汇总送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2006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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