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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热线接到读者反映,日前他在华润超市利民道店购物时,发现所购商品中有一袋肉松已经过保质期,当他与店方理论时,店方对那袋过期肉松进行争抢,为此双方发生纠纷,扭打在一起,造成他腰部受伤,腿部流血。
郭先生介绍,9月3日上午9点多钟,他到华润超市利民道店买东西,结账后发现他所购商品中有一袋售价为6.30元的“台之味鸡肉松”上面的生产日期是2005年8月26日,保质期为12个月说明该商品已经超过保质期。郭先生立即找到该超市人员讲明情况,这时该店店长拿起肉松就往超市内跑,怕失去证据的郭先生立即追上去将肉松要回。而后店长将他带到店长办公室,在拖延了一个多小时后,店长打电话叫进来一男子要挟郭先生将肉松留下,否则不让走。郭先生往外闯的过程中,为抢肉松这二人与他厮打起来,双方一直扭打到营业大厅,而令人气愤的是,该店的工作人员对围观的群众声称,郭先生偷了店里的东西。后“110”民警赶到,才制止了这场争抢。
接到反映后,记者与利民道店取得联系。对于华润超市销售过期食品的事,该店店长予以否认,她称,那袋过期肉松不是超市销售的,该店虽销售“台之味鸡肉松”,但没有过期的。该店店长言称郭先生那袋肉松不知道是从哪儿来的。当被问到不是他们卖的为何小票上有此肉松的记载时,此店长是这样答复的:他拿到收银台,我们肯定要结账的。
对于发生争抢并厮打的问题,该店长平淡地说,郭张口要1000元赔偿,后改要800元,我们当然不能给,所以才发生争执。至于发生争执后,我们的员工也伤了,现在在家养伤呢。她说,目前此事已经在派出所备案,工商部门也受理了,我不想给你们解释太多。
昨天上午,记者到华润超市利民道店察看,发现“台之味鸡肉松”已停止销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