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天津市发改委获悉,为进一步加快清洁汽车的推广应用,本市有关部门已制定出《鼓励出租车更新为燃气汽车的优惠政策(暂行)》,动员政府资金、汽车生产厂家、销售商和加气站经营单位,共同支持发展出租车更新为燃气汽车。据统计,截至目前,本市已建成车用燃气加气站19座,其中液化气加气站12座,压缩天然气加气站7座。拥有燃气汽车1500辆左右,其中改装两用燃料的公交车340辆;单一天然气公交车50辆;改装两用燃料的出租车900多辆,改装两用燃料的环卫车200多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