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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记者常悦 通讯员吴梅 张力)为进一步规范天津市房地产市场秩序,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房地产市场执法检查,通过全面普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到目前为止,在对434家开发企业和474家经纪机构检查过程中,共立案调查8家存在违规行为的企业,并依法对天津市宝利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四维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天津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市金太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市瑞嘉置业有限公司等5家违规企业给予了相应的行政处罚,有效地治理了一批违规企业,维护了购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天津市宝利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逸秀园”项目位于南开区红旗路与迎水道交口,2004年下半年,该项目1号楼在尚未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以预交意向金的名义对外公开销售,后造成购房人无法入住,在广大群众中造成了很坏的影响。市国土房管局执法监察总队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责令天津宝利集团有限公司停止无证售房行为,并对该公司违规行为进行了罚款。
天津市四维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怡园里一期项目8号楼位于密云路快速路工程范围内,未批准建设,因此未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但在此之前,该公司于2003年1月2日起,已通过“内部认购”形式将8号楼46套房屋全部售出。该公司无证售房行为违反了《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中“未取得商品房许可证的,不得以任何形式销售商品房。”的规定,执法监察总队依法对该公司违规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
天津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天越园”项目和天津市金太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开发的“新世纪花园”项目目前虽已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但是执法总队在对其进行调查过程中发现其在未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之前曾以预收定金的形式对外进行销售,上诉企业也承认存在违规行为,主动提供相关证据。在对上述两家开发商违规售房情况调查核实后,执法监察总队依据《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对两家公司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天津市瑞嘉置业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以出售“会员卡”的名义擅自对其开发的“青年汇”项目进行了销售。该公司的违规行为在房地产市场执法检查中被发现后,积极配合调查取证工作,并且主动将所收款项退回,接受了执法监察总队的行政处罚。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通过对房地产市场违规行为的治理,不仅为开发企业敲响了警钟,更为净化房地产市场经营氛围,培育健康有序的房地产市场秩序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目前,接受处罚的违规企业也能够认识到后果的严重性,及时停止了违规行为,积极接受行政处罚,并且书面保证今后不再出现类似的违规行为。
在此,记者提醒广大市民,商品房售楼处应当明示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以及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时,除在销售现场明示以上文本外,还应当向购房人明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具的委托书。购房群众一定要认真查看售房现场是否明示以上内容,切实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依据《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规定,本市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实行按幢发放,群众在购买商品房时,一定要看清选定的商品房所在楼盘是否具有销售许可证。不得因为项目其他楼栋具备销售许可证而轻易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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