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云南牟定、山东济宁等地因狗伤人和狂犬病致人死亡事件,相继掀起打狗风暴,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北京、南京、福州、深圳等城市闻风而动,重拳出击,治理犬患。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养犬管理工作,净化社会环境,让广大市民有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本市公安机关也自9月12日起开展了违章养犬专项治理行动。据统计,自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共查处违规犬2954只,其中大型犬115只;养犬群众新登记办证11034个。
许多城市同时对不文明养犬重拳出击,说明不文明养犬在一些地方已成为社会公害,也标志着城市养犬作为一个城市管理新课题已被各地政府提上议事日程。不少地方“打狗风暴”掀起的同时也出台了《养犬管理条例》之类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国内已有30多个城市制定了规范养犬的地方性法规。
不文明养犬成为社会公害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中饲养宠物特别是养宠物犬的家庭越来越多。爱犬给主人带来愉悦的同时也引发出诸多问题,从污染环境、影响市容到噪音扰民甚至对邻里关系构成威胁不一而足,因养犬引发的邻里纠纷和治安案件也频繁出现,占了110所接报警的一定比例。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本市城区养狗数量已超过10万只,每年因被狗咬伤到防疫部门注射疫苗的有数千人。在一些绿地、广场、公园和居民区内,狗粪便随处可见,一些“训练有素”的“狗狗”见了大树、线杆、汽车轮胎便会十分不雅地跷起后腿便溺。而狗主人往往只顾陶醉于狗带给自己的快乐,对狗们有碍观瞻、有损市容、影响他人的行为视而不见,甚至放任。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治理违规养犬专项行动以来,本报陆续接到100余封(个)读者来信(电)反映由于不文明养犬带来的诸多社会问题。
不文明养犬的问题,困扰着许多地方,包括首都北京,一直是人们争论不休的话题。
不久前,著名红学家周汝昌、油画家冯法祀等9位老学者联名致信北京市政府,建议加强对全体居民进行公德教育,对违规养犬人实施重罚。《北京晚报》9月30日编发刊登这封信件,并开设专栏,倡导文明新风,呼吁养犬者自律,别让不文明养犬成为社会公害。
几位老学者在信中指出:“如今,北京人养宠物已成一种灾害。市民的素质问题在养狗方面特别突出,缺乏公德观念。狗随地拉屎撒尿污染环境,我们居住的朝阳区红庙北里小区,种有一些树木和草地,这引来周边许多狗主带宠物早晚来此排泄屎尿,住宅庭院变成了‘宠物公厕’。很多时候,天刚亮楼下的草地内就上演狗打架,狗吠人喊,让住户无法休息。
“社区派出所、居委会挂了牌子,禁止外面狗主带狗进入,但毫无作用。街道干部们说,他们管不了,没人听。他们无权处罚损人利己的狗主。市里没有规章法规可以制止他们,他们就不怕,光劝说没用。最近,《参考消息》还刊登了法国巴黎对狗主带狗上街拉屎即受重罚的消息,这种市政管理值得北京学习。”
几位老学者希望北京对“狂犬病”和“带狗随地拉屎”的“缺德病”采取雷厉风行的防治措施。他们的意见,说出了很多人的心声,不文明养犬确实已成为社会公害。
几乎各地的《养犬管理条例》都规定:携犬出户时,应当对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携犬人应当携带养犬登记证,并应当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但很多养犬人对此置若罔闻。本市张女士在城郊接合部某居民区住。她住的小区至少有一半住户养狗,有的住户还不止养一只。有一天她抱着孩子从超市购物回来,突然从路旁一户人家里跑出一只京巴儿狗,狂吠着直向她身上扑来,吓得她一下子跳了起来,刚买的儿童食品成了狗的“战利品”,孩子差一点儿从她怀里掉下去,吓得哇哇大哭。循狗而来的狗主人只是呵斥狗回去,却不道歉。此后,张女士的孩子一见到狗,无论多小的狗都会嚷“怕”,家人总疑心是被吓着了。
执法者的尴尬
2005年12月8日,新修订的《天津市养犬管理条例》经天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正式实施。《天津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本市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公安机关是养犬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养犬登记、查处违规养犬行为;畜牧、卫生、工商、市容环卫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养犬管理工作。”但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好像只有公安机关在单打独斗,其他各相关部门尚没有充分发挥作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局面还没有真正形成。
公安机关清理违章养犬的行动得到了广大市民的支持和绝大部分养犬户的理解与配合,但个别违章养犬户不但不配合公安机关执法,还阻碍公安机关执法,甚至暴力抗法,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日前,公安河东分局鲁山道派出所民警董某某、王某在河东区松林里清理违规犬时,发现一只明令禁养的大型违章犬跑入一住户家中,民警随即前往拟将该违规犬收缴。在该处暂住的辽宁省来津人员王某某不仅不配合公安人员执法,还与其女友韩某某一同对民警进行撕扯拉拽,并用花盆、砖头及酒瓶等物将两名民警和辅警打伤,其中民警董某某手部划伤,缝合3针,民警王某身体多处划伤。王某某及其女友韩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涉嫌妨碍公务罪,现二人已被公安河东分局依法刑事拘留,违章犬只被依法收缴。公安河东分局东新派出所民警日前在对界内某汽车修理厂进行检查时,发现两条大型犬,在依法收缴时,犬主岳某某不听民警宣讲有关政策,与其妻公然辱骂民警,后又与其女儿岳某及女婿张某一起对民警进行殴打并抢走摄像机,造成一民警颈部被抓伤。上述四人的行为严重阻碍了民警执行公务,9月14日,张某被刑事拘留,岳某某被取保候审。
9月18日,公安河西分局纪庄子派出所三名民警在河西区立达博兰小区对违规犬进行清理时,发现犬主王某某在该小区门前遛狗,当即上前对其宣讲了《天津市养犬管理条例》,并告知其要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王某某不但不听民警的劝解,还故意将犬放走,并对民警进行殴打,造成其中一名民警左胳膊缝合一针(经鉴定为轻微伤),另两名民警分别被抓伤、摔倒,更为恶劣的是,王某某还将警车左侧车门拽下。王某某已被公安河西分局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据悉,今年以来,由于个别养犬户暴力抗法加之基层民警缺少专业捕犬工具导致被流浪犬大型犬咬伤,全市共有30多名民警在清理违章养犬中受伤。
前不久,有群众举报,在河西区某小区有人违规饲养烈性犬,民警闻讯前往捕杀,但养犬者就是不开门。由于无权破门而入,民警只好轮流在该户门外“守株待兔”了22个小时,才完成了任务。此外,现有犬类留检所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养犬管理人员、资金没有保障也制约着对违规养犬的治理。
文明养犬贵在自觉
狗的问题归根溯源是人的问题,宠物狗的种种不文明行为,实际上是狗主人文明意识淡薄的折射,“养犬”的关键在一个“养”字。犬本身并不是祸患,祸患源自人们对待狗的态度和行为。破解城市养犬管理难题的关键是提高养犬人的道德修养和守法意识,使其自觉依法养犬,科学养犬,文明养犬,健康养犬。
看似小事的“养犬”问题,关系到的却是城市养狗者与其他公众权益的平衡、动物权益的保护、养狗行为的规范与城市环境卫生治理等社会问题。当狗的行为涉及公共利益的时候,养狗就不再是狗主人的个人行为了。“养犬人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时,养犬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养犬人要定期为犬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不得虐待、遗弃所养犬;严格履行养犬义务保证书规定的其他义务”等既是各地《养犬管理条例》的一般规定,也是养犬人理应遵守的社会公德。但有的养狗人却错误地认为,只要我有钱,只要我愿意,我就有权养狗,别人无权干涉。
一位律师在接受受害者咨询时对此种说法的评论代表了公众的观点——问题的关键在于,你有享受养狗的自由,别人也有不受你养狗干扰的权利。狗吠产生了噪音,狗屎发出了臭味,狗急了会伤人,这些对不养狗的人来说都是一种侵权行为,而受害者就有权利到法院起诉。
虽然不少地方出台了《养犬管理规定》,对犬类饲养标准、禁止遛狗区域、犬类登记备案以及犬类强制免疫、检疫等方面做出了规定,但如果有人违反规定,这些《条例》、《规定》中并没有多少相应的处罚措施,也就是说规定的执行大部分还靠市民的自觉性,立法的本意也是为了突出群众的自我教育,提倡文明养犬。当然,制止违规养犬行为,社会各界和有关部门也可以大有作为。在本市清理违规犬、捕杀流浪犬的专项行动中,人民群众的举报就发挥了重要作用。此外,从源头即犬类养殖、销售环节上预防狂犬病疫情方面,畜牧、卫生等部门是可以发挥很大作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