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今后天津市将以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为重点,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从明年起,本市将把住宅“三步”节能标准扩大到全市范围。为确保建筑节能工程质量,市建委做出决定,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大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管力度,对于建筑节能工程不达标的不得交付使用。
市建委提出,施工图未经审图部门审查不得采用;进场证明不齐全、送检复试缺项、材料复试批次不足的建筑材料不得使用;没有“三步”节能方案或方案无效工程不得施工。达到要求的工程,施工前要先行样板工程施工,经责任方确认签字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节能工程标准组织验收,未达到“三步”节能标准工程不得交付使用。对违规行为的责任单位限期整改,直至按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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