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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507路公交车由塘沽开往开发区的途中发生了一起手机失窃事件。由于失主认为小偷可能还在车上,所以司机只得将车开向最近的派出所。对于司机的决定,乘客们的意见各不相同,有的乘客甚至态度强硬地要求司机停车开门。最后,司机只得拨打110报警,并将公共汽车停在了中心酒店的对面,车上的所有乘客也因此被滞留。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更有戏剧性,就在民警赶往现场的同时,有人以着急上班为由,有人以照看孩子为由,还有人以着急办事为由,纷纷要求司机立即打开车门。
面对乘客们的不满,失主也有很大压力,连连道歉说:“我不要手机了,你们快走吧!”就在几方为难之际,民警赶到现场。随后,民警对现场进行了细致的检查,并将急着上班的人送到单位。 热线·调查 记者街头采访听乘客论是非
一起手机失窃事件竟然引出如此多的问题,究竟谁有理?究竟谁吃亏?记者随机采访了25名候车的乘客,让他们围绕这一事件说说自己的看法。
采访中,针对失主该不该报警这一问题,有五成的受访者表示应该报警,因为只有及时报警才能打击小偷的猖獗气焰。同时,有三成的受访者表示报警也没用,自己遇到同类情况就不会报警。还有两成受访者认为,要根据手机的价钱来决定,如果手机只值两三百元,那么不报警也罢。相反,如果手机的价值在一千元以上,那么就应该立即报警,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公交司机是否有权力不让乘客下车呢?采访中,记者发现大家的说法不一,有10人认为司机有权力,有7人认为司机没权力,还有8人表示说不清楚。但是,大家普遍认为司机有义务“不放过”小偷,因此司机不让乘客下车的行为得到了大家的理解,毕竟司机停车还是为了乘客。
受访者的说法当然也是五花八门,有人认为只能是失主自认倒霉,必须从大局出发,不能耽误他人的时间;有人认为案件是在公交车上发生的,所以司机应该负起责任来;有人认为既然是失主丢了手机,所以产生的后果也必须由失主负责;还有人认为司机和丢手机的人都是受害人,不应该再为别人担负责任,相反应该由小偷担负全部的责任。
除此以外,“不清楚谁有责任”的受访者也占到一定比例,这也使得这个本来就说不清的事情更加复杂。
采访中,记者发现受访者的看法非常分散,有些父子、母女、夫妻的意见也存在严重分歧,似乎谁都有理,也似乎谁都没理,最大的争论还是集中在责任和权利上。 热线·观点 公交司机两头为难
针对这件事情,公交司机显然是最有发言权的,一位公交司机认为,乘客在公交车上丢手机,作为司机首先想到要对顾客负责,他认同报警、不开车门的做法。“放走车上的小偷,我们负不起责任。耽误乘客的时间,我们同样负不起责任。”这名公交司机无奈地说,具体到谁有责任,恐怕很难说清楚,他们也希望能借此事得到一个处理类似事情的有力“说法”。 热线·说法 钱物失窃必须报警
对此,律师认为手机失窃不报警是错误的,报警不仅是维护自己的权利,也是一种义务。同样,公交司机既要履行司机的职能运送乘客,也有义务保护乘客的财产安全。乘客丢了手机后要报案,司机要和附近的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并做好对乘客的解释工作。而且,乘客也有义务给予配合。
另外,公交公司有准时将乘客安全送到目的地的义务,但公交公司因采取紧急避险,可以减轻或者免除相关的责任。丢手机的人本身也是受害者,不承担责任。小偷的行为可能构成刑事、行政和民事责任的一种,也可能承担三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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