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两次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后又迷上赌博,其向被害人借债8000元,相继归还部分欠款后,被害人继续催要未果,后被告人恼羞成怒,将被害人残忍杀害。日前,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经过依法审查,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其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称,被告人吴某某,男,汉族,47岁,天津市塘沽区人,高中文化,塘沽区某公司工人。曾两次因伤害罪被判刑,2001年7月刑满释放。
2006年3月至4月间,被告人吴某某在他人处赌博期间,曾向被害人梁某某借款8000元人民币。事后,被告人吴某某相继还给梁3000元人民币,剩下的借款梁某某多次向吴催要未果。4月6日晚8时许,梁某某到吴某某家中再次索要债款时,二人发生争吵,被告人吴某某恼羞成怒,将梁某某杀害,随后将尸体肢解,丢弃于塘沽区及塘沽开发区排水井中,被告人吴某某后被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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