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江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新闻传播系主任
新闻出版总署和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紧急通知,11月1日起,所有报刊一律不得发布包含性病、癌症、人工流产等12类内容的医疗广告或格调低下广告,并提出禁止刊载含有淫秽、迷信、色情内容广告等7项禁止性规定。记者就此事连线了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新闻传播学院院长、著名传播学教授展江。
记者:新闻出版总署和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紧急通知,11月1日起所有报刊一律不得发布包含性病、癌症、人工流产等12类内容的医疗广告或格调低下广告。对此您怎么看?
展江:我认为这是对现在低俗广告泛滥的一个反映。但是我有所质疑,禁止刊发此类广告应该依据《广告法》,我国的《广告法》早就对此做出了规定,如果出台的是对广告法的解释,那么应该是高检高法来做,部门规章不能够高于法律规定。我希望,在我们建设法治社会的进程中,法律越来越多,而部门规章越来越少,政府应该做好执法。
记者:那么此举对于报刊是否有广告收入方面的冲击?
展江:那是一定的。
记者:很多网友担心低俗广告仍然不能得到有效的管理,您认为应该采取哪些有效的措施?
展江:还要要靠法治。光靠几个执法部门也不行,要让媒体来互相监督,要让老百姓举报。
记者:您认为还有哪些广告需要整治?
展江:现在电视广播里太多变相的烟草广告了,简直是铺天盖地,比如白沙、大红鹰、红塔、四川娇子、一品黄山,都打着文化传播公司的名义在做广告。这些广告对青少年的毒害是最大的,我认为这才是整治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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