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津市教委获悉,根据教育部要求,本市从今年开始,对成人高等专科教育专业教学计划进行修改与调整,首次对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最短修业年限进行规范。
日前出台的《天津市成人高等专科教育专业教学计划调整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要求,从2006年(即2007级新生)起,接受成人高等专科教育的学生必须达到规定的学习年限:脱产不低于2年,业余不低于2年半。《意见》还对成人高等专科教育的总学时做出详细规定:其中理工农医的理论教学不低于1100学时,总学时不低于1800学时;文史、财经类的理论教学不低于1100学时,总学时不低于1600学时;各类专业都必须开设不低于60学时的政治理论课、不低于160学时的英语课和不低于80学时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理工、财经类专业必须开设不低于60学时的高等数学基础课。此外,学生在完成专业主干课程的学习外,还应完成2至3门选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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