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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办公厅下发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任职的三个规定,本人认为在全国四级党委换届前,党中央颁布系列规定,既是我国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入的标志,也是党中央根治腐败的重大举措,必将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起到重大作用。
这几年,各类腐败案件多呈现窝案、串案倾向,我个人愚见,这和有些领导干部常年工作在一个地区、一个单位,多年形成的盘根错节的庸俗的复杂关系网有关。一个人,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在一个地方待得太久了,思维方式就会僵化,办起事来顾及情面的多了,坚持原则的可能就少了,也就缺乏了工作魄力,个人的才干和抱负很难发挥出来。对领导干部的任职期限和交流条件作出明确的硬性规定,就可以掐断庸俗的关系链条,杜绝或减少党员干部之间形成利益关系网,窝案、串案就能大大减少。前一段时间,社会上对有些领导干部的亲属利用领导干部的影响,大发特发横财议论纷纷。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就对这方面做了明确规定。虽然类似规定在党内和政府内部一直就有,但将之向社会公布,让群众监督还是第一次。这项规定的实行,对于体现社会公平,严肃党纪国法,构建和谐社会都将起到重要的作用。这些规定还可以让党员干部产生强烈的工作危机感。如果在任期间不能做出突出成绩,工作碌碌无为、得过且过,那么也要考虑自己的乌纱帽是否能够带得牢靠的问题。
虽然这些规定都是在党内实行的,但直接体现了党中央抓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反腐败的决心和力度。在全国各级党委政府面临换届的关键时期,及时出台相关的纪律规定,的确非常重要,并将起到很大的约束作用。鄙人认为,这样的规章制定得好,这样才能真正使党的领导和政府工作走上健康的良性轨道,真正使党员干部为群众多办实事,多做有益的杰出贡献。(打虎上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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