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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车后拒绝接受交警询问调查的天津市居民张纳新,10月31日被公安河西分局依法行政拘留。
据了解,10月25日20时06分,张纳新醉酒后驾驶牌号为津DF8727的白色神龙富康小客车,沿河西区友谊路由南向北行至围堤道交口遇交警拦检,经呼吸式酒精检测仪当场检测,显示酒精浓度高达174毫克。交警随即带张纳新到公安医院抽血检验,测定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162毫克,为醉酒驾车。因张纳新当时处于醉酒状态无法接受询问,交警在事后多次通过电话联系,但张纳新均以不在本市为由拒绝接受调查。10月31日9时,张纳新来到交警东风里大队接受调查时,拒不回答办案交警询问。在大量确凿证据下,公安河西分局依法给予张纳新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交管部门依法给予张纳新暂扣驾驶证5个月、罚款15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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