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根据刚刚出台的《滨海新区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一五”规划纲要》,未来五年滨海生态宜居新城区的建设,将严格实施空间开发管制。滨海新区划分为四类开发区域,即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
优化开发区域
优化开发区域主要包括滨海新区核心区。该区域是商务中心及以现代化国际港口为主的交通枢纽,将大力发展金融、现代物流、信息、咨询、高端商业,进而提升城市辐射作用。
目前,该区域内不仅有天津碱厂、大沽化工厂、LG乐金、新港船厂、新河船厂等大型企业,大量区街中小型企业也分布在其中或周边地区。“十一五”期间,该区域的开发将加大力度把现有的传统工业用地逐步调整或置换出来,为核心区城市功能的提升开辟空间。
重点开发区
重点开发区域主要包括海河下游工业区组团、滨海化工区组团、空港物流园区组团、葛沽组团、开发区西区组团、海滨休闲旅游区组团、东丽湖组团。
“十一五”期间,该区域要充实基础设施,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承接优化发展区域的产业转移,承接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的人口转移。该区域的南部和中部重点发展石油化工产业;中部重点建设开发区西区和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园;北部则重点发展海滨休闲旅游业;京津塘高速公路沿线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限制开发区域
滨海新区除去上面三大开发区域以外的部分即为限制开发区域。
“十一五”期间,该区域将加大力度调整农牧业结构,改变耕作方式,鼓励发展生态产业和优势非农产业,减少过度开发,植树造林、涵养水源,加强综合治理,引导超载人口有序转移,将其逐步改造为天津或区域性的重要生态功能区。
禁止开发区域
禁止开发区域主要包括古海岸与湿地自然保护区、黄港水库、北塘水库、营城水库、官港水库、北大港、团泊洼、渔业养殖岸线、发展预留岸线、生态保护岸线区域。
“十一五”期间,将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加快对自然保护区的范围调整,实行强制性保护,控制人为因素干扰,严禁不符合功能规划的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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