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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最高法院门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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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日索赔活动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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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及律师返回上海 |
2006年11月5日上午9时20分,北京至上海109次列车缓缓驶入上海站台,袁学仁、唐坤元、李正才等7位参加“101位二战中国劳工赴日本最高法院请愿团”10月29日至11月4日赴日活动的上海劳工幸存者互相搀扶着走下列车。
因为经济原因,7位老人连一张卧铺票也买不起,坐了14个小时硬座。81岁的袁学仁累得腰酸背疼,脚上起了两个大泡,嗓子也哑了,他一瘸一拐地走下火车:“真没想到,60年后重游旧地,我81岁的年纪竟然掉了个头回到18岁,在日本天天捧着镜框走路,游行,唱歌,喊口号,喊口号喊得我心酸不已、老泪纵横,晚上,我兴奋激昂,彻夜难眠……日本公司再不赔我,也许我就看不到这一天了。”
这次,全国共有86位劳工参与请愿活动,还有律师、翻译、医生,加在一起,中国劳工请愿团共有101人,这是有史以来规模最大、人数最多的一次劳工集体赴日诉讼请愿行动。只因为中国劳工对日索赔历时16年已经到了最后时刻,4万劳工,14起官司,有输有赢。根据日本司法制度,战争赔偿诉讼可以经过地方法院、高等法院和最高法院三级审理,最后全都集中到了日本最高法院,日本最高法院随时可能作出三审(终审)判决,何去何从?只要判决其中一位劳工败诉,其他4万人就都没戏了!
中国劳工代表团团长马得志今年84岁,他说,此次请愿规模、组织形式是空前的,也可能是绝后的。因为劳工们大部分已经去世,在幸存的劳工中,年纪最小的80岁,最大的已有90岁了。我们这次行动是正义的,有这样一次机会很不容易,要对日本侵略中国的罪行做一次彻底的清算!
-新闻现场
这次中国劳工代表团10月29日至11月4日赴日费用近100万元人民币,全部来自国内民间募捐。
在日本期间,代表团前往众议院、参议院、日本最高法院、国会、自民党、民主党等地请愿。所到各处,都有要员认真接待劳工,接受了劳工递交的公开信。
10月30日上午7点半,100名中国人加上100多名日本志愿者共200多人,一辆宣传车开路,请愿者排着一里多长的整齐的队伍一路游行来到日本最高法院门口,将最高法院大门里三层外三层团团围住,请愿者每人手里捧着画像、照片,或举着标语“日本政府道歉赔偿”、“中国人的尊严不可侮”、“历史,能掩盖得了吗?”
全体人员高唱《团结就是力量》,雄壮嘹亮的歌声震天动地,随着现场4支高音喇叭传向四方,方圆几里全能听见。一边,副会长戎忠义手举喇叭带头振臂高喊口号:“日本政府谢罪!日本政府道歉!日本政府赔偿!劳工必胜……”
正是上班时间,每位走进最高法院的官员手里都接到了《中国被掳往日本劳工联谊会致日本政府和国民的公开信》。
公开信中写道:
日本政府和国民们:六十多年前,我们的父兄们在侵华日军的强掳下,被武装押运到日本做苦役,受尽了非人的摧残和迫害,过着牛马不如的生活。(在1943年至1945年期间)4万余名劳工中就有14000余名被迫害致死、致残,这是一段多么让人感到震惊和痛心的血泪史。父兄们的血和汗甚至生命都洒在了日本的135个作业场,许多作业场至今还在为日本国创造着财富,然而他们许多人至今没有得到分文的血汗钱。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为讨回尊严,我们得到中日两国民众团体的大力资助。在中日两国律师的鼎力相助下,在讨公道的过程中,劳工幸存者的血泪诉讼,激起了无数有良知者的支持,正义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但是日本一些法院却置若罔闻,采取司法不公、天理难容的态度,使合法的诉讼得不到公正的判决。对此,我们劳工和劳工后代表示强烈的愤慨!我们决不容忍不公正的判决再次伤害和摧残无辜劳工及后代。要求日本政府吸取教训,向德国政府学习,正视历史事实,承担国家责任。日本政府现首相安倍、外务省麻田的父辈,就是当年参与强掳、使用劳工的官员,他们更应该站出来为劳工说句公道话。
……
我们要发扬“愚公移山”的精神,团结一致,把这场官司世世代代打下去。一直打到日本政府和相关企业公开谢罪、赔偿为止。让父兄们受尽摧残的心得以告慰,不要再给后代留下更多更多的遗憾和民族仇恨,真正书写中日友好的崭新篇章。
老人们告诉笔者,当他们第一次来到曾经雇用过大量中国劳工的三菱公司声讨时,对方的态度十分冷淡。老人们高喊口号:“三菱有罪!三菱必败!三菱道歉!三菱赔偿……”第二天,当老人们再次前往三菱公司时,对方才派了一位工作人员,把老人带到小房间,接下了公开信。
据不完全统计,到目前为止,二战中国受害劳工在日本各地法院至少提起了14件诉讼,分别是花冈劳工诉讼、刘连仁劳工诉讼、东京劳工诉讼、长野劳工诉讼、广岛劳工诉讼、京都劳工诉讼、新潟劳工诉讼(前后两批)、北海道劳工诉讼、福冈劳工诉讼(前后两批)、群马劳工诉讼、长崎劳工诉讼和宫崎劳工诉讼。但是,胜诉者寥寥。其中,除花冈劳工诉讼率先于2000年以和解方式解决外,其余案件仍处于冗长的上诉阶段。
-新闻影响
上海准备筹建二战劳工纪念馆
101人组成的中国劳工团赴日请愿活动顺利结束,7位上海籍劳工及朱妙春律师、918网站决定筹建上海劳工纪念馆,并于11月6日成立了纪念馆筹备组。劳工联合会上海分会会长袁学仁老人说,索赔和要求赔礼道歉固然重要,搜集和保存历史资料的意义也很重大。据袁学仁老人介绍,上海现有的淞沪抗战纪念馆收藏了许多日本在沪暴行的资料,其中也涉及日军强掳市民到日本当劳工的情况,但劳工们的悲惨经历主要是在日本,这方面的资料还没有被集中展示。袁学仁老人说,他们初步打算广泛搜集劳工当年在日本遭奴役受折磨的历史照片,以及保存下来的相关文字资料和实物等,将来陈放在纪念馆里。
这次同去日本的上海劳工凤仪萍14岁被抓去,是4万人中年龄最小的。他说:“当年,受难同胞中有两个文化人,他们是劳工号8号的山要良老师和劳工号28号的费波老师。他们二人悄悄地用小本子记录下先后死亡的难胞姓名。小本子100毫米宽150毫米长,有40页厚,就藏在工棚里。二位老师叮嘱我,将来有一天,一定要把这个小本子带给祖国人民。这是咱中国人民深受日本侵华战争迫害的罪证呀!不久,这两位可敬的先生分别惨死在坑道塌方和毒打中。他们什么都没留下,只有工工整整的字迹还留在小本子上……到1945年10月回国时这个小本子上已经整整记录了98位死难同胞的姓名、住址、死因和劳工的号码。整整60年了,这个小本子始终和我在一起。”凤仪萍现在是一位医学教授,他手中收集了大量资料。
据凤仪萍透露,筹备组初步打算将纪念馆设在枫泾、朱家角或淞沪抗战纪念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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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1992年收到38位代表关于“民间对日索赔议案”
1941年12月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大量日本男性投入战场,国内劳动力严重不足。1942年11月27日,日本东条英机内阁会议通过的《有关将华人劳工转移到日本内地事宜》称:“鉴于日本国内劳动供需关系日益紧张,尤其是重体力劳动部门显著不足的现状,将华人劳工转移到内地以便使其协助建设。”1944年2月28日,日本政府又作出《关于促进华人劳工移进国内事项》的执行细则,开始大量抓捕中国人到日本从事重体力劳动。被掠至日本后,中国劳工被强制从事各种劳动,如煤矿、铁矿、铜矿、水银矿等矿业,发电站、隧道、山洞、地下工厂、飞机场等土木建筑业,港湾、码头、铁路车站等装卸业和造船业。他们在日本内务省、警察系统、宪兵以及企业监工们的监督下,每天从事十几个小时的繁重劳动,有的甚至连续劳动24小时。从1944年8月至1945年5月止,共有161批41762名中国人被绑架到日本。途中因死亡、逃跑等而减少2823人,实际抵达日本38939人。到日本战败时,中国劳工已死亡5999人。
二战胜利后,幸存的劳工陆续回国。之后,对日索赔的事宜就逐渐展开。由于历史原因,直到上个世纪末,我国的受害者才拿起法律武器。1992年,第七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收到王工律师等38位人大代表的议案,内容是关于对日本当年侵华战争提出损害索赔之事。议案一提出,立即在国际社会引起强烈反响,我们主张的损害赔偿,既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日本国政府之间的战争赔偿,更不是中国台湾地方当局同日本国之间的劳务赔偿,而是代表1931至1945年日本侵华期间加害的所有中国公民、外籍华人受害者的集合体向日本国政府依法索取的损害赔偿。至于索赔数额,1931至1945年日本侵华致损总额10000亿美元,除中国政府免除战争赔偿4000亿美元外,受害华人尚需索赔6000亿美元。从此,拉开中国劳工对日索赔序幕。
“花冈事件”和解给中国劳工留下遗憾
花冈劳工对日索赔是民间通过诉讼索赔的第一起。
2004年7月2日下午,日本东京参议院会馆迎来了一群特殊的中国老人,他们是59年前“花冈事件”的幸存者和死难者家属,老人们准备为自己继续向日本政府讨个公道。幸存者和家属这次共向日本政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求日本政府对“花冈事件”进行彻底的调查,公开与事件相关的资料,将全部事实真相公之于众;二、向“花冈事件”的幸存者及遇害者家属正式谢罪并进行赔偿;三、在教科书中对这一事件做正确记载,以便教育下一代,更好地促进中日友好事业。从1944年起,986名中国人分三批被强掳到鹿岛组(现为鹿岛建设公司)花冈事务所,遭到非人的奴役和虐待。1945年6月30日晚,700多名花冈矿山的中国劳工因不堪忍受繁重劳动和残酷折磨而发动起义,被日方残酷镇压,3天内共有130多名劳工被拷打折磨致死。
从1944年8月至1945年11月间,在花冈的986名中国劳工中共有400多人死亡。1989年,“花冈事件”的幸存者聚会北京,成立花冈受难者联谊会,并向鹿岛建设公司发出第一封公开信。1995年6月28日,11名受难者代表组成原告团,正式在东京地方法院向鹿岛建设公司提出诉讼。2000年11月,“花冈事件”中国劳工幸存者及死难者家属与被告日本鹿岛建设公司达成和解。《和解协议》规定:“鹿岛建设公司出资5亿日元作为基金,委托中国红十字会托管。”
刘连仁案是中国劳工对日诉讼中第一次一审判决胜诉,我国外交部发言人就此案表态
刘连仁1944年被侵华日军强掳到日本北海道的矿业所当劳工,从事挖煤和运煤的重体力活,经常遭到监工暴打。此后,他与4名同胞一起逃到了寒冷的北海道深山里,过了13年的洞穴生活。1958年被当地居民发现,然后返回中国。刘连仁案于1996年在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一审长达5年,2001年7月一审判决:“强行绑架和强制劳动迫使刘连仁长期逃亡,日本国家有责任赔偿刘连仁所遭受的损害。”判决日本政府向刘连仁遗属支付2000万日元。这在当时,成为中国劳工对日诉讼中第一次一审判决胜诉的案件。但日本政府对判决不服,向东京高等法院提出了上诉。
2005年6月23日,日本东京高等法院就中国劳工刘连仁诉讼案作出二审判决,14时30分,面无表情的审判长西田美昭宣读判决书:撤销一审判决结果,驳回原告的所有诉求,一审和二审的诉求费用全部由原告负担。话音刚落,旁听的日本律师大声质问审判长:“你还有没有人性,真是可耻到了极点!”
刘连仁长子刘焕新说,法院作出这样的不公正判决令人失望,这是极其不公正的判决,他代表4万名劳工向法院提出强烈抗议,并表示立即向日本最高法院提出上诉,直到向日本政府讨回公道。我国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就东京高等法院判决二战中国劳工败诉回答记者提问时说:强征、奴役劳工是日本军国主义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对中国人民犯下的严重罪行之一。日本政府应以对历史负责任的态度,承担起应尽的责任,认真对待并妥善处理这一问题。
广岛一案,日本高等法院在二审中首次作出对中国劳工赔偿的判决
1944年,有360名中国劳工被西松建设公司强掳到日本,其中大部分劳工在该公司的发电站建设工地从事重体力劳动。5名中国劳工及死亡劳工家属1998年1月向广岛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西松建设公司对每人赔偿550万日元,但一审被广岛地方法院驳回。
在本案中,强掳及强迫劳动的诉讼时效为20年,其次,针对西松建设公司不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诉讼请求权时效为10年。在一审中,广岛地方法院根据诉讼时效的规定,认为无论从1945年战争结束还是从日中邦交正常化的1978年开始计算,原告1998年起诉时都已过时效期限,因而已丧失赔偿请求权。
上诉时,原告方认为:“他们回国后一直住在农村,根本不知道在日本的哪个地方被谁强迫劳动。因此理应从战后首次来日的1993年开始计算,尚处在时效期限之内。”对此被告方提出质疑,认为:“原告的主张从根本上否定了时效的法理。”
原告方辩护团团长新美隆表示:“中国人在战后是不可能立即提起诉讼的。在考虑这种情况的前提下对时效进行判断的诉讼案一旦作出判决,将会对其他战后赔偿诉讼产生巨大影响。”2004年7月9日,日本广岛高等法院撤销了广岛地方法院作出的驳回5名中国劳工及死亡劳工家属赔偿请求的一审判决,判决西松建设公司向每名原告支付550万日元的赔偿。这是日本的高等法院在二审中首次对中国劳工赔偿诉讼案作出赔偿判决。
广岛高等法院就判决理由指出,西松建设公司强掳中国劳工到日本并长期迫使他们从事危险的重体力劳动显然侵犯了人权,以时效已过为由驳回原告赔偿请求违背正义。这一判决跨越了妨碍解决战后赔偿问题的“时间障碍”,有可能对日本各地类似的中国劳工赔偿诉讼案产生很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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