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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经预谋后,租用轿车前往别墅区盗窃财物。后经事主报案,该男子于转天即被抓获。日前,河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4000元。
25岁的栾某系天津市无业人员,今年8月18日,栾某经预谋,于凌晨2时许驾驶事先租来的轿车,来到坐落于河西区的某别墅区内。后栾某趁四下无人之机,用事先配好的钥匙打开其中一栋别墅的大门进入室内,从中窃得笔记本电脑、蓝花瓶等物(上述物品经估价价值人民币5760元)。后经事主报案,公安机关于转天即将栾某抓获归案。案发后,公安机关已将赃物全部收缴并发还被盗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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