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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从有关部门获悉,为贯彻落实市委八届十次全会精神,为全面建设和谐天津奠定良好的生态环境基础,天津市将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建设保护力度,完善监督体系,实现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据介绍,今后5年本市将新创建5个生态示范区、10个环境优美乡镇、100个生态村。
据介绍,今后几年本市将逐步建立完善生态功能区,使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日趋提高。近期本市将建设八仙山—盘山生物多样性与水源涵养国家级生态功能区。在现有8个自然保护区的基础上,新建面积8.3平方公里的汉沽区贝壳滩区级自然保护区,保护沿海长1260米的贝壳滩,及西北方向延长800米的人工湿地,使全市自然保护区面积达到1634.18平方公里。本市将逐步提高现有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水平和管护能力,建立完备的自然保护区管理体系,加强对河流、湖泊、滩涂等天然湿地的保护力度,最终形成类型齐全、布局合理的自然保护区网。
远期本市将陆续启动引滦沿线、引江沿线和引黄沿线三个饮用水源地保护生态功能区及大黄堡—七里海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区、团泊洼—北大港湿地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自然岸线保护生态功能区、防风固沙林生态功能保护区等7个市级重要生态功能区的建设,使受保护的重点生态功能区面积达到4070.9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比例达到34.2%。到2010年,将在武清、汉沽、宁河、西青、大港建5个生态示范区。
另外,本市还将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全面实施“国家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再创建100个生态村,加强对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及水源地周边环境的严格保护,鼓励和扶持农村开发利用清洁能源,搞好作物秸秆等资源化利用,全面改善农村能源结构,建立统一的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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