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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本报刊发报道《口香糖内刮出骗人大奖》引起读者关注。据了解,不法分子用口香糖内假奖券诈骗钱财的案例在全国多个地区接连出现。箭牌糖果中国有限公司已报请公安部门对天津市案例进行调查。
昨天上午,箭牌糖果中国有限公司的一位姓邓的负责人从广州总部打来电话。据称,该公司近期多次发现不法分子利用箭牌产品进行“中奖”诈骗活动,除本市外,在广东、江苏、浙江等全国多个地区都出现类似案例,并已有多名涉案人员被公安机关抓获。2005年11月4日,浙江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涉案人员杨春海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法院查明,被告人杨春海假冒绿箭公司名义夹派“中奖卡”,骗取多名被害人共计5590元。另外,2006年6月和7月,江苏省扬州市公安机关抓获涉嫌通过绿箭口香糖实施诈骗的六名人员,并进行进一步侦查和审理。对于天津发生的同类事件,该公司已报请公安部门进行刑事调查。
对于假奖券为何藏身在绿箭正品口香糖内这一问题,箭牌公司负责人则给出了同昨天报道一样的解释:一些不法分子购买一些绿箭口香糖后,把假奖券放进口香糖内重新包装,然后以各种理由退货或换货,使假奖券口香糖进入流通渠道。对此,有些读者提出质疑,食品类商品怎能在退换后继续出售?因此认为绿箭口香糖的销售环节存在漏洞。读者们认为箭牌公司不仅应配合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同时也应自检漏洞,才能让不法分子无缝可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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