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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灰色夏利出租车从宁河县芦台镇出发,沿宝芦公路向北驶去,从此一去不返。两周后,宁河县一名农民下地干活时发现了被害司机的尸体……宁河警方接报后,经全力工作,一举侦破此案。日前,涉案的两名疑犯已因涉嫌抢劫罪被批准逮捕。
偏僻树林发现遇害男子
今年5月26日,宁河县一名农民下地开荒种棉花时,发现一只野鸡,便想逮着这只野鸡打打“牙祭”。于是,这名农民放下手中的农活儿,开始追捕野鸡,而就在他马上接近野鸡时,野鸡竟飞进西关引河北堤一片偏僻的树林里。这名农民也跟了进去,仔细寻找着野鸡,就在他追到树林里的一条干沟时,竟发现了一具男尸,吓得他毛骨悚然,拔腿就跑。随后,这名农民立即向警方报案。
宁河警方接报后,立即组织警力赶到现场。经勘查,民警发现死者身上除有刀伤外,头部有致命钝器伤痕。在认定为凶杀案后,警方立案侦查,并将死者与近日发生的出租车司机李某失踪案联系了起来。通过辨认,死者正是失踪出租车司机李某。因在现场附近并没有发现受害人的出租车,警方认定此案为抢劫杀人案。
白色裤子锁定关键疑犯
为侦破此案,宁河分局领导高度重视,抽调精兵强将成立了“5·26抢劫杀人案”专案组。分局领导亲临一线指挥,全体参战民警夜以继日开展侦查工作。刑侦支队支队长和五大队教导员身先士卒,一马当先,力争尽快破案。
专案组根据“5·26抢劫杀人案”抛尸现场位置,将摸排嫌疑人的范围重点放在现场周边的端庄、鲁庄、大月河、小月河等村。排查范围确定后,侦查员立即开始搜集线索、寻找证据。随着侦查工作的不断深入,侦查范围从现场中心继续向外扩展,扩大至西关北引河两岸各村。与现场接近的各派出所民警也投入到了线索摸排中。为了给专案组提供有价值的破案线索,宁河分局召开了派出所所务会,号召全体民警深入到责任区收集线索,对社区有侵财前科和不务正业、游手好闲的人员进行摸排走访,逐人进行调查。
责任区民警小张凭借过硬的基础工作功底,发现西关村25岁的男子曹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曹某曾于1998年11月因盗窃罪被判刑1年、缓刑两年;于2002年7月因破坏电力设施罪被判刑3年半。刑满释放后,曹某一直不思悔改,不务正业、长期外漂,但出手却很阔绰,与其收入根本不符。随后,小张提供的情况被迅速反映给专案组。
与此同时,侦查员通过走访群众也搜集到一条线索。有群众反映,在案发当天曾看见一个穿白裤子的年轻人开过一辆灰色的小轿车。专案组立即将责任区民警提供的情况和侦查员获取的线索联系到一起,让民警们仔细查找穿白色裤子的年轻人。
民警小张再次想到了曹某,因为曹某平日经常穿一条白色的裤子,小张由此对自己的判断更加肯定,并将这一情况再次提供给专案组。接着,民警获取了曹某的电话号码和其经常交往的人员情况,并经侦查发现,曹某在案发当天曾在案发地附近出现过。由此,曹某的疑点迅速上升。
取得了大量证据后,专案组准备对曹某采取行动,可此时曹某却不知去向。民警立即对曹某的行踪展开调查,并安排专人对曹某家进行监视。在获知曹某潜回家中后,民警于6月15日早晨火速出击,将刚刚返家的曹某和居住在曹某家中的刑满释放人员孙某一起“请”到派出所。
狱友结伙劫车杀人抛尸
为了突破曹某的心理防线,民警对曹某进行了彻底的了解。曹某性格孤僻,与家人和亲属关系冷淡,经常与本村的刑满释放人员孙某混在一起,外漂于河北省唐山市芦台农场一带,有时还与外地狱友勾搭在一起。
了解情况后,民警向曹某展开了强大的审讯攻势。尽管曹某百般抵赖,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在一连串确凿的证据面前,曹某不得不低下头,承认了伙同狱友抢车杀人的事实。
原来,曹某出狱后整天无所事事,不思悔改的他渐渐又生出邪念,准备重操旧业。此后,他开始和一些刑满释放人员联系,出没于芦台农场一带。今年5月的一天,曹某的一个狱友、大港区男子马某来找曹某。在宁河住了两天后,二人便商量着准备抢一辆出租车卖钱。案发当天,他们身带尖刀,从芦台镇大桥处租了李某的出租车,称沿宝芦公路去唐山。司机李某见曹某的口音是当地的,就同意了。途中,马某和曹某又让司机拉他们去大港。李某遂沿西关村到张标村的引河大堤行进。途中,马某和曹某突然持刀行凶,李某受伤后跑到引河北岸。为了杀人灭口,心狠手辣的曹某、马某又追上来,用石块砸向李某的头部,直至李某死亡。杀人后,二人将李某的尸体抛到小树林的干沟里,后开车去了大港。
到了大港后,马某很快将出租车以5000元的价格出手,将其中少部分钱交给曹某,自己则留下大部分。作案后,曹某在马某的住处躲避数日,然后回到家中。但立足未稳,便被民警抓住。
根据曹某供述,参战民警马不停蹄,当天深夜赶到大港区将马某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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