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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谐文化的根本
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一个重大理论创新,就是第一次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大任务,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这无论对于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还是对于大力推进和谐文化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等四个方面。这四个方面都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中最重要的部分,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思想根基,是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开拓前进的精神支柱。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就是要把上述四个方面的基本要求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各个领域,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和整合多样化的思想观念及社会思潮,最大限度地形成社会思想共识,形成全体人民团结奋进、共创和谐的强大精神力量。
(一)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
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是社会主义文化的旗帜和灵魂。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只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才能使全国人民有一个共同的精神支柱。动摇了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就动摇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基和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就会造成意识形态领域的混乱,丧失社会和谐的思想灵魂。为此,一方面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扎实实地做好科学理论的教育和普及工作;另一方面要大力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紧密联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生动实践,大力推进理论创新,不断增强思想理论工作的创造力、说服力。通过这两方面工作,更好地把人民群众凝聚在马克思主义的旗帜下,使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深入党心、民心,成为引领中国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的强大思想先导。
(二)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统一思想、凝聚力量
人类社会的实践活动总是围绕一定的目标和追求展开的。没有共同的理想,就没有共同的行动,就没有社会的和谐。胡锦涛同志指出:“没有共同的理想信念,没有良好的道德规范,是无法实现社会和谐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充分反映了我国最广大人民的共同愿望、利益和要求,得到了最广泛的认同和拥护,是全国各族人民不懈追求的共同理想。在20多年改革发展的进程中,我们不止一次地遇到过突出的矛盾与问题,也屡屡面对前进道路上这样那样的激流与险滩,令人欣慰的是,我们克服了重重困难,化解了各种风险,取得举世公认的巨大成就。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用共同理想凝聚了全国各族人民,保证了广大群众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团结一致。实践证明,共同的理想,一致的行动,是我们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战胜困难,争取胜利的重要法宝,也是我们的政治优势。我们党提出构建和谐社会,就是要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历史进程中实现社会和谐,在社会和谐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只有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才能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顺利完成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任务。
(三)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
民族精神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薪火相传的精神血脉,是维护国家团结统一、鼓舞人们奋发进取的精神旗帜。中华民族在辉煌灿烂的历史进程中,培育和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我们党带领人民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过程中,不断丰富和升华了这一民族精神。我们要始终高举爱国主义的旗帜,把弘扬民族精神贯穿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过程,不断增强公民对国家的认同感、归属感,增强全国人民的爱国意识、团结意识和发展意识,增强全民族的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
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是当代中国人民精神风貌的集中写照,是激发社会创造活力的推进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前无古人的创造性事业,只有大力弘扬时代精神,才能使全体人民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和考验。要认真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大力弘扬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坚持用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和我们党不断推进理论创新的伟大实践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在全社会形成与时代进步潮流相适应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形成民主讨论、求真务实的良好风气,形成鼓励探索、鼓励创新的良好环境,形成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良好局面,形成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的创业机制,努力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让全社会的创造活力竞相迸发、创造源泉充分涌流。
(四) 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社会风尚
荣辱观是人们对荣誉和耻辱的根本看法与态度,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胡锦涛同志提出的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优秀革命道德与时代精神的完美结合,反映了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要求,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判断行为得失、确定价值取向、做出道德选择提供了基本准则。只有树立正确的荣辱观,分清是非荣辱,明辨善恶美丑,才能形成正确的价值判断,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因此,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以社会主义荣辱观引导社会风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内在要求,是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经济社会顺利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促进良好社会风气形成和发展的迫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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