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居民区租房子住本无可非议,但这些租房者要是影响了常住居民的正常生活,那就不能不让人说话了。这不,就在昨天,南开区的一居民小区就因为这事闹出了不愉快,大伙还险些动手。
据该起事件主人公之一何先生介绍,他家住在鞍山西道附近的一个居民小区,在这里住了十几年,邻里关系都很好。可就在几个月前,这种安宁的生活被几名租住在邻屋的几个年轻人彻底打乱了。“我们旁边屋以前一直住着老两口,前段时间,老两口的儿子买了新房,便把他们接了过去,空下来的房子也在几个月前被他们租给了几个男青年。听说这几个外地人是在一家推销公司打工。”
何先生说,可能是由于这些年轻人的工作性质和一般人不一样,所以他们经常回来得特别晚。一帮人一进门就嘻嘻哈哈,吵得他们一家人根本没法正常休息。就跟苏文茂那段相声《扔靴子》里所说的一样,他们一家人每天都得等这些人彻底安静下来才敢睡觉,否则真不知道这些年轻人什么时候能搞出什么动静把他们吵醒。
煎熬了几个月的何先生终于忍无可忍了,昨天一早,何先生敲开了邻屋的房门,想跟这几个年轻人交涉一下,想让他们动作轻一点。可没想到,双方没说几句,就开始放大嗓门了。几个租房者说他们花钱租住在这儿,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根本不用别人管。一听这话,何先生火气就更大了,除了指责他们影响自家正常休息外,还列举了其他很多“罪状”,如破坏了楼道环境等。
双方的争吵一度升格,还惹来了十几位邻居的参与,最终在大家的劝解下才收场。不过对于这些租住在这里的几名年轻人,其他邻居也是怨声载道,按邻居们说,这些人租住在这里,觉得不是自己的房子,所以就没有其他顾虑,一来二去,租住者与常住户发生矛盾也就不新鲜了。
纠纷一天一起及时备案保护利益
昨天,记者从警方了解到,在民警处理的日常治安纠纷案件中,租赁户与常住户之间的小矛盾、小摩擦时有发生,据粗略统计,每天至少能有一起。
警方在此也提醒租赁双方,在租赁之初应拿着身份证件、租赁合同等相关证件到辖区派出所、房管站等相关部门登记备案,即使中途更改租赁合同,也应及时到登记部门变更登记。这样一来,既保护了租赁双方的利益,在一定程度上也利于警方解决处理纠纷。
95%居民对房客有意见
难道租赁户真要成为居民区的“公敌”了吗?为此,记者走访了南开区、河东区、和平区等多个大型居民住宅小区,就出租屋的租赁人、租赁现状等问题进行调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租房住的大致有三类人:首先便是厌烦住校的大学生,他们一般选择合租,三两人在学校周围或是交通便利的地方居住一套两居室房屋;其次是那些来天津做生意的外地人,这些人一般选择独居,但是老乡、朋友、同事来往频繁,租赁的房屋极易成为聚会场所;最后便是一些公司、单位的职工宿舍,六七人甚至更多的人共同生活在一套住宅里。
在接受记者采访的30名居民中,有近95%的居民对租赁户有意见,而意见主要是集中在扰民、来访者人员复杂和不注意环境卫生等三方面。家住和平区卫津路的刘女士说,如果租赁者多注意个人小节,每天将垃圾袋扔进垃圾桶,夜晚回家时放轻脚步,而常住户能够多包容、谅解,大家都各自注意一下、退让一步,租赁户和常住户之间能和谐共处也不是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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