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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伏擒疑犯解救15岁失踪少女
警方突然接到报案,一名15岁少女被绑失踪。民警迅速展开调查营救,随着案情的深入,一个被绑身后的离奇故事全面显现。此起案件祸起萧墙的缘由,竟然是一宗婚外情。原来年轻离异的杨玉柳与同龄已婚的小伙贺明合伙做生意,时间一久,两人情投意合,关系暧昧。后来,两人因琐事、债务等问题又经常争吵,而后分手,却又藕断丝连。杨玉柳为得到贺明的情,让贺明离婚,而贺明既不愿破坏自己的家庭,又舍不得婚外之情。为此,杨玉柳为“摆脱”贺明,一气之下躲了起来。贺明为找到她,不惜以犯罪入监为代价,将杨玉柳15岁的侄女“绑架”,以此为要挟要求杨玉柳现身。谜底被揭开后,再次给人们留下深重的思考。不管是为债还是为情,无论如何也不应该殃及无辜的人,不然最终只能受到法律的制裁。
少女离奇失踪
2006年11月26日10时30分,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打破了天津公安宁河分局刑侦六大队值班室的安静。值班民警迅速操起了电话,听筒的另一边传来一名妇女的哭诉:“我的女儿小花被人绑架了,让我们拿25万元赎人,你们救救我的孩子吧。”
绑架案件是八类重大刑事案件之一。接警的刑警立即紧张起来,随即一边稳定住报案人的情绪,一边耐心地仔细询问。经询问了解到,报警的妇女叫齐某,是宁河县七里海镇人。11月25日中午齐某离家时,留下15岁的女儿小花独自在家。后来齐某返回家中时,其女儿却不知去了哪里。开始,齐某并没有介意,但很长时间没有孩子的消息,并且也无法联系上,此时,齐某升起一种不祥的预感,开始着急起来。就在齐某多方寻找小花的下落时,却意外地接到了自己小姑子,也就是小花的姑姑杨玉柳给家人打来的电话。说小花在七里海镇人贺明的手里。同时杨玉柳称自己与贺明有瓜葛,因此贺明挟持了小花,索要现金25万元换人。
杨玉柳在告知家里此情况后,便将手机关闭,再无音讯。情急之下,齐某只好直接与贺明联系,联系到贺明后,齐某讯问小花的下落,贺明承认小花就在其手上,并称如果想让他放人,就必须让杨玉柳出面,才能换回小花。无奈之下,齐某再次联系杨玉柳,可一直未果,杨玉柳似乎在人间蒸发了。一夜过去了,孩子也没有任何音讯。害怕孩子会遇到意外,在此情况下,齐某急忙向公安机关报案。
祸起婚外恋情
警情就是命令。刑侦六大队高度重视这一案件,立即向支队汇报了案情。支队负责人紧急指示,集中精干力量侦破此案,一定要保证被挟持女孩的安全。随即刑侦六大队组织刑警,火速赶往七里海派出所展开侦破工作。参战人员分为两组,一组对案件发生的背景及犯罪嫌疑人贺明的个人情况展开调查。另一组研究如何与嫌疑人周旋及解救女孩。
贺明是案件中的关键人物,其到底是何许人。随着警方的深入调查,一起婚外情呈现在刑警眼前。36岁的贺明是七里海镇人,具有高中文化,人挺聪明,经营的个体生意效益比较好。有了钱的他开始寻找一种刺激的生活方式,瞒着家里人开始与同镇的离异妇女杨玉柳褡裢。后来,二人合伙经营生意,眉来目去地就好了起来,住到一起。由于贺明养成赌博的嗜好,无心经营,生意渐衰,因此两人各存心眼,将利益向自己身上揽。久而久之,在两人之间就产生了经济纠纷,为此二人不欢而散,一些纠纷一直未解决。两人同居近一年,感情也开始变淡,由起初的山盟海誓、如漆似胶、商量结婚,变成口角不断,贺明甚至有时还动手打杨玉柳。
杨玉柳见贺明没心思离婚,对贺明用搪塞的办法糊弄自己表示不满,一气之下离贺明而去,躲了起来。由于杨玉柳已离婚,没处去住,只好在这儿住两天,然后又到那儿住两天,打发日子。现在,贺明见了杨玉柳心烦,没有杨玉柳心里又空虚,就四处找杨玉柳,但一直没能找到。
设套挟走少女
为了找到杨玉柳,贺明绞尽脑汁,虽然他是精明人,但是在杨玉柳的问题上却总是犯糊涂,甚至失去理智。贺明打听到,杨玉柳经常到她哥家去住。于是,11月25日中午,贺明从宁河县一处租赁公司租了一辆汽车,前去杨玉柳的哥哥家找杨玉柳。在杨玉柳的哥哥家,贺明没有见到杨玉柳,只见杨的侄女小花在家。失去理智的贺明一不做,二不休,决定将小花骗走,再用这个孩子要挟杨玉柳现身。贺明自作聪明,以找小花母亲送协议为由,让小花跟他去找妈妈。所谓协议是指贺明曾在杨玉柳的要求下,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调解时贺明没去而被撤诉,要想再起诉离婚得一年以后。杨玉柳曾让贺明写过协议,等一年后保证离婚,贺明一直没写。这一回贺明想用写保证这一招,来骗杨玉柳现身。小花认识贺明,知道他经常与姑姑来往,就信以为真,随贺明去找她妈妈。天真的小花哪里知道,这是个精心设置的圈套,这一去,便被贺明控制,失去了自由。
警方放线钓鱼
将小花控制后,贺明给杨玉柳打了电话,让她带钱换人来,希望杨玉柳出现。可是后来杨玉柳关机联系不上了,贺明只好拉着小花四处寻找杨玉柳。夜里11点时,贺明开车顺205国道来到河北省芦台农场找了一个旅店住下,到晚上12点多时,又退房开车继续找杨玉柳。这时贺明向小花家里又打去电话,催促小花的家属找杨玉柳,声称不找到杨玉柳就不放人。在此期间,刑警授意家属要求听到小花的声音。小花与家属通了话,说明小花还安全无事。
按民警吩咐,小花的家长多次与贺明交涉。贺明于2006年11月26日中午,提出给他五万块钱,其将女孩放回,并称叫七里海镇的小民(化名)去取。六大队刑警随即进行了巧妙的布置,专等小民的到来。中午小民果然现身前来取钱,结果被民警当场控制。经过突审,小民反映:他和贺明平时关系不错,中午贺明给他打电话让他去取钱,他并不知道详情,也不清楚贺明在哪里。
经过研究,办案民警决定用小民调出贺明。小民与贺明联系,说钱已拿到。贺明让小民把钱送到津芦南线公路大北道口处。民警找了一辆普通车辆拉着小民来到接头的地点,“守株待兔”。贺明随后也开车朝接头地点而来,做贼心虚的贺明十分谨慎,老远见接头地点的车上有几个人,以为是杨玉柳找的人想打他,掉头就跑。不想细心的民警见前方的汽车可疑,就记住了车牌号和车型。在随后的继续等待中,贺明最终没有前来。
街头设伏擒贼
此时,贺明开始考虑后果,认为情况不妙,便于26日14时许,给小花家属打来电话,问是否已经报警,并说其并非真心劫持孩子,而是要以此向杨玉柳施加压力索要债务。根据这一重要情况,专案组认真分析了案件的整体形势,认为贺明具备一定的文化,而且有自己的生意,通过最后一次通话说明其思想已经产生变化,对事态的严重性有了一定的认识。另外,就案件本身来讲,受害人的安全是第一位的,现在时机已经成熟,可以正面敦促贺明释放女孩,并投案自首。
刑侦六大队杨清波队长随后打通了贺明的电话,向贺明讲清利害关系、继续走下去的严重后果,及对其家人的危害、影响。贺明经过考虑答应了将女孩送回,自己到七里海派出所投案。26日15时许,贺明给小花家打电话,称女孩已放在兰台村口,自己步行回家了。果然小花自己回到了家中。然而贺明将小花送回后,并没有去投案,而是想躲一下,看看事态的发展。
这一点,刑侦六大队刑警早已经有所分析,为了尽快抓获贺明,专案组在周边地区实施了严密布控,对贺明及其所驾驶的桑塔纳轿车进行监控。27日10时许,有群众反映贺明驾驶的桑塔纳轿车,停放在宁河县司法局附近。接报后,六大队立即派警力在车边设伏。10时30分,贺明出现在街头,并向该轿车走来,就在他正欲驾车离开时,埋伏的刑警立即行动,出现在贺明面前,当场将其抓获。
经过突审,贺明交代为找杨玉柳索要二人合伙经营的纠纷欠款,将小花骗上其桑塔纳轿车,拘禁长达20余小时,并向杨玉柳及小花的家属索要钱财的犯罪事实。小民与本案无关放回,犯罪嫌疑人贺明被依法刑事拘留,截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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